新華網北京12月15日電(記者 吳晶 趙超)教育部網站15日發布《學校民族團結教育指導綱要(試行)》,要求全國中小學要設置專門的民族團結教育課程,并根據不同年級開設不同課程、保證相應學時。
根據綱要(試行),小學和初中階段每學年要保證10-12個學時的教學活動時間,高中階段的普通高中每學年保證8-10個學時的教學活動時間,高中階段的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每學年保證12-14個學時的教學活動時間。
綱要(試行)明確了各年級的學習內容和重點:小學三、四年級要開展民族知識啟蒙教育,形成民族團結的基本意識;小學五、六年級要開展民族常識教育,形成“促進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必要性的基本認識;高中階段(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一、二年級)要開展民族理論常識教育,使學生在職業生涯和交往中具備較強正確處理民族關系的能力;初中階段(七、八年級)要開展民族政策常識教育,使學生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運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高中階段(普通高級中學十、十一年級和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一、二年級)要開展民族理論常識教育,使學生在比較中進一步認識我們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優越性,堅定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信心。
除課堂教學主渠道外,綱要(試行)要求各地各學校因地制宜,使用多種形式、途徑和方法開展學校民族團結教育,定期表彰民族團結先進校、班集體和個人。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如博物館、紀念館、文物古跡等,建立民族團結教育基地。
綱要(試行)要求把民族團結教育貫穿于學校教育工作的各個環節,牢固樹立“增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意識。并強調,未經審定的有關民族團結教育方面的資料、圖書、音像等一律不得進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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