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秋開學伊始,在重慶市南開中學(三中)的《違反校規校紀學生處分條例》上,再也看不到諸如“談戀愛”等生硬詞語,取而代之的是更人性化的“交往過密”等。學生們表示“這種說法更容易接受”。
交往過密替代談戀愛
昨日(8月30日),記者在南開中學看到老版的《違反校規校紀學生處分條例》,第十三條第4項,專門是針對學生“戀愛”問題的處理:“對有超過男女同學之間正常交往行為的學生,對找本班或低年級同學談戀愛……給予警告以上處分直至勒令退學。”
據學生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正在印刷的新版條例,將去除“談戀愛”等字眼,用“交往過密”等詞語替代。這里所指的“交往過密”仍是有具體指向和界定的,實際上界定的標準與以前的“談戀愛”一樣。對于同學之間正常、單純的友情,并不在此列,也不會受處罰。不僅如此,新的學生手冊里,都將逐漸去掉一些看起來過于生硬的詞語,采用一些更人性化的做法和詞語。
比如說,以前對于學生住宿違規的處罰上,就是很生硬地表述:犯三次直接取消住宿資格。現在,第一次,會給予學生提示,第二次,反映給班主任,第三次,要求家長到校商談。不再是以前的一刀切。
學生表示更容易接受
該負責人表示,時代在進步,學生們的獨立思維能力也越來越強,如果繼續采用一些生硬詞語,不僅學生不容易接受,而且會產生反感。這次修訂,“更加人性化,也體現我們更加關愛學生的初衷。”
記者隨機采訪了該校的十幾位同學,他們都表示這樣的改變確實更能讓人接受。高二的吳同學就表示,對于學校的此次修訂,他“舉雙手贊成”,“我們已經不是小孩子了,有時候說得太多,反而不容易接受。希望這種改變能體現到更多方面。”(重慶晨報 林祺 張璐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