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25日)召開的全省2008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會介紹,在去年試點基礎上,我省今年全面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具體貸款政策較去年有三項調整。
生源地貸款在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大學生入學前在“家門口”即可辦理。去年,我省開始試點實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共向2萬學生發放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金額1.1億元。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申請人數將達到7萬人,發放貸款金額將達4億元。
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介紹,相對于1999年開始實施的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入校后申請),生源地貸款門檻大大降低:一是無需擔保,僅要求學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與學生組成共同借款人;二是貸款期限長,貸款期限是在校年限+10年,并最長不超過14年;三是凡我省考入高校的學生全部納入助貸范圍,做到應貸盡貸,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也在資助范圍。
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客戶一處副處長李學慶介紹,與去年相比,今年生源地助學貸款有三點變化:一是一次只能申貸一年的費用,每年貸款上限為6000元,而去年是“一次可申貸多年費用”;二是放寬貸款用途,以前學生只能貸學費和住宿費,現在,若這兩項費用共低于6000元,學生也可貸到最高上限,剩余貸款可用作生活費。三是今年的貸款合同內容新增了一項還款計劃,即學生在簽借錢合同時,便要告知自己從什么時候開始還錢,還多少、如何還。按照借錢合同約定,學生需在畢業當年對還款計劃進行確認,縣(區)資助中心根據約定及時聯系學生或家長,敦促其按時還款。
李學慶解釋,取消“一次可申貸多年費用”的舉措,是根據學生每年的實際需要來確定的。比如,一名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后來有所改善,后幾年可不需要貸款,但他在第一年簽合同時,一次性貸了四年的費用,這樣就浪費了本可多用于另一名學生的貸款額。“還款計劃”旨在倡導大學生的誠信觀念,同時,也有利于他們加強對大學及以后生活的規劃。
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提醒,貸款學生畢業當年的9月1日起,開始計算自付利息,國家財政不再補貼。
據介紹,今日各縣(區)學生資助中心將領回貸款合同,預計本月28日起可開始辦理貸款手續。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熱線電話:027-87312475,027-87328025。(羅欣 柯婧 程學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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