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司法考試(下稱司考)大綱正式出爐。2008年大綱刪除了考點467個,變更考點297處,新增考點52個,調整幅度非常之大。司考專家普遍認為,雖然大綱變化大,刪除內容多,但不能盲目樂觀,仍需將復習重心放在傳統重點、新增法規和新增考點上。
卷一科目刪除考點最多
萬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楊長庚分析稱,08司考大綱刪除考點達到20%左右,但除了卷一科目外,其余學科刪除考點影響很小。
比如刑法、民法等卷二、卷三的科目共刪除考點353個,占全部刪除考點的75.5%以上,看似減輕了考生負擔,但實際上這些刪除的考點原本也都不具有可考性。
值得注意的是法理學、法制史和三國法中所刪除的72個考點中,實質性刪除考點最多的部分是國際經濟法,所刪除考點大多是07年大綱新增的考點。
多位接受采訪的司考專家表示,每年的新增考點都是考生需重點關注的部分。08年考綱新增考點最主要的集中在卷一的科目中,如法理學中的“法適用的一般原理”,憲法中“憲法規范的分類”,國際私法中的“中國關于物權法律適用的規定”、國際經濟法中的“我國簽訂的國際稅收協定”等。此外,大綱在卷四中設置了若干選作題,指明了今年將繼續采用選作題的形式,這對考生有利。
臺灣居民今年也能參加司考
從2008年起,臺灣居民可報名參加大陸司法考試。新東方北斗星培訓學校教學專員劉景提醒說,臺灣法律制度與大陸現行法律具有一定的差別,臺灣考生在準備司法考試時,須注意其中的區別和聯系:如臺灣地區有民法典,而大陸地區目前只有《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等民法單行法;大陸地區《物權法》則是在借鑒國際先進立法經驗的基礎上著重于社會主義特色而制定,與臺灣地區物權法有較多差異;而大陸地區《合同法》借鑒了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以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立法經驗,因此該法與臺灣地區的規定基本是相同的。(繆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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