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力)新組建的環保部昨天發布了《環境保護部工作規則》,部長周生賢表示,環境保護部在做出重大決策之前,要通過召開座談會、社會公示、聽證會等形式,聽取相關部門、地方環保部門、專家和群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作為此次國務院機構改革中新組建的部委,環境保護部在制訂三定方案的同時,確定了新部委的工作規則。該規則明確了環境保護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和職責,規范了內部工作程序。
在昨天發布的這份《規則》中明確,環境保護部實行部長負責制,部長領導全面工作,副部長、部黨組成員協助部長工作。
“科學民主決策”的章節在該《規則》中占據了重要的位置。“我們在做出重大決策之前,一定要根據工作實際,通過召開座談會、社會公示、聽證會等形式,聽取相關部門、地方環保部門、專家和群眾等方方面面的意見和建議,重大事項還要經過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或環境保護部科學技術委員會論證。”周生賢說,環境保護部要做到“三個不決策”,即:未經調查研究不決策,未經專家論證不決策,未經集體討論不決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