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2008年擬招考219名國家公務員,歡迎有志于外交事業、符合條件的優秀青年報考。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招考對象范圍和報考條件
招考對象范圍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招考對象范圍一致。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基本報考條件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外語水平:報考外交業務類職位的,應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其中報考英語、法律、測繪、人力資源管理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6級60分(新記分體制下425分)以上;報考行政技術類職位的,英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4級60分(新記分體制下425分)以上。
(二)身心條件:具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對國內外環境變換和人際關系有較強的適應能力。
(三)對赴駐外使領館常駐工作應有充足的思想準備,被錄用后須服從組織安排隨時赴國外工作。
(四)政治面貌:報考一局及機要秘書職位的,政治面貌應為中共黨員;報考其他職位的,政治面貌應為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
(五)對于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如不能按計劃錄滿,剩余計劃將主要用于招錄應屆畢業生(注:應屆畢業生指將于2008年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學生;2006年、2007年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如戶籍、檔案仍保留在原學校,原學校可以按應屆畢業生派遣的,可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除此之外的報考人員均屬非應屆畢業生)。
二、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報名人員均須通過國家人事部網站(http://www.mop.gov.cn)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程序及公共科目考試的安排以人事部網站有關通知為準。填寫網上報名表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一)所學專業:本科、研究生任一學習階段所學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一致的,即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二)外語水平:詳細填寫本人外語水平(注明參加考試的時間、等級、所獲證書或成績,如網上填報空間不夠,可在備注欄注明)。
(三)學習、實習、工作經歷:
有海外留學經歷的,務必注明留學性質(公派、因私)、就讀院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及學歷、學位證書等情況。
應屆畢業生須在“學習經歷”欄注明本人最新專業成績排名是否位于本專業全年級或全班的前1/3,以及擔任學生干部的情況。
2006年、2007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須注明:①戶籍、檔案是否保留在原學校;②原學校是否可以按應屆畢業生派遣;③原學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2008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須注明:①委培或定向單位是否同意報考;②所在院校是否同意報考;③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
非應屆畢業生須詳細填寫工作經歷(按年份填寫工作單位、職務、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并注明以下情況:①個人檔案情況(存檔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等);②戶口情況(戶口所在地、戶籍管理單位的名稱、地址、郵編、聯系人、聯系電話等);③現所在單位是否同意報考(單位人事部門負責人及聯系電話等)。
未按上述要求填報的,資格審查將不予通過。
(四)獎懲情況:獎勵情況僅填寫校級以上各類知識技能性競賽獲獎情況(如外語、演講、才藝競賽等)和院級以上榮譽稱號(如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
(五)民族:如系少數民族請在備注欄注明民族名稱。
三、考試、考察工作有關說明
(一)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
1、人選確定:公共科目考試成績公布后,中組部、人事部將根據錄用計劃中確定的計劃錄用人數與專業科目和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我部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的人選,人員名單及考試具體安排將在我部考錄網頁上公布(http://www.mfa.gov.cn/chn/klzcc)。
2、時間、地點和科目: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將于2008年1月下旬在北京集中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科目如下:
全體考生均需參加心理素質測試(筆試)。
職位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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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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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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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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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業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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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業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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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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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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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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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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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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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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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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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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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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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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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業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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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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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知識與能力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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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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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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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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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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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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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水平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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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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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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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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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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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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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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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巴尼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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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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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技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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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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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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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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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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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水平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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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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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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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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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出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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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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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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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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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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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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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藝術設計或裝潢藝術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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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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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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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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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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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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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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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磁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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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范技術及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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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星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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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通信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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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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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秘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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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業務司及行政黨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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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要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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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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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水平測試(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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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準考證:考生在參加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時,須攜帶人事部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我部專業科目考試準考證(可從我部考錄網頁下載)、身份證和學生證或工作證(在職人員還需在考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綜合成績比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總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20%。
(三)體檢與政審:我部根據綜合成績擇優確定參加體檢與政審人員名單,組織體檢并進行后期考察工作,同時對報名信息進行核對。對于填報虛假信息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試錄用信息請及時登陸我部考錄網頁進行查詢(http://www.mfa.gov.cn/chn/klzcc)。
(二)我部考錄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為:010-65965185。(材料來自人事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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