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省物價局組織召開全省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學費標準聽證會。
醞釀了整整一年,8月7日,省物價局組織召開全省普通高中統招公費生學費標準聽證會。
省教育廳的具體意見為:城市重點高中每生每學期不超過8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不超過500元;縣(縣級市)、郊區重點高中每生每學期不超過7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不超過400元(以上學費標準中均包括信息技術教育費)。
據了解,現行的收費標準是,自費生重點高中每生三年9000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6000元,公費生重點高中每生每學期3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學期200元。
遼寧省教育廳副廳長李樹森解釋,上述學費標準是根據遼寧省在全國的經濟位次,并參照東部省市現行的學費標準,比照同屬高中階段的職業教育學費標準,在充分考慮社會、學校及家長的經濟承受能力的基礎上,核定的全省最高標準。據悉,該學費標準方案還將上報省政府批準,然后制印文件下發執行。開學后的高一和高二年級學生,將按照新標準交納學費。 攝影 王曉輝
窮學生咋辦?
擇校費資助貧困生
本報訊 (記者 郭宏穎 丁寧 實習生 劉體) 此次調整高中統招生學費標準,有可能給貧困家庭帶來影響,省教育廳要求,各校要提取部分擇校費,作為扶貧助學專項資金。
今后,省政府繼續設立專項資金和實施“宏志班”政策。各校要從高中擇校生收費中,提取不低于15%的擇校費,作為扶貧助學專項資金,統一用于本區域內普通高中貧困學生的獎、助學金。同時,對農村貧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學生,依據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實行減半或免收學費。
各市咋執行?
學費標準允許下浮
本報訊 (記者 郭宏穎 丁寧 實習生 劉體) “800元是這次高中統招公費生學費的最高限額,各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下浮。”聽證會間歇期間,省教育廳副廳長李樹森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
李樹森介紹,2006年以前,遼寧省各市中考都是按照公費生、自費生、擇校生三個檔進行錄取的。按規定,高中應該以招收公費生為主,適當招收自費生。但是由于自費生的學費標準遠高于公費生,不少學校就私自擴大自費生錄取比例,導致公費生錄取比例縮小。2006年中考以后,省政府要求全省取消高中自費生,原招生人數合并到公費生當中,稱為公費統招生,占招生比例的70%。
目前,全省共有600多所高中,在校學生60多萬,今年即將入學的約20萬,有1/3為擇校生,其余14萬左右為統招生。這個學費標準確定后,短時間內不會再調整。各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在此基礎上適當下調。已經提前預收學費的高中,要按照省里的學費標準并結合地方政府規定,多退少補。
李樹森強調,此次學費標準調整以后,遼寧省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只有兩種形式,即統招公費生和擇校生,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自費生、擴招生、旁聽生等其他形式的學生。他還透露,下一步,省教育廳將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考慮適時調整擇校生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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