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下發意見,要求貫徹落實全國加強中小學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做好2007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創建和諧校園,切實保障和促進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
教育部要求,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把加強學校安全工作作為當前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狠抓落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的力度,指導學校建立安全工作機構或明確專(兼)職負責人,健全和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爭取通過一年的努力,全國廣大學校基本制訂安全預案。
教育部要求,各地在2006年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解決農村地區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上下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管理規范的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有效管理機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公安交警部門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地要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校長或教師自身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心理問題,注意化解個別師生間和學生間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發傷害事故。
教育部強調,各地要重點加強農村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教育部將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一線、面向事故多發地區和學校管理薄弱地區,陸續開展10期校園安全專題培訓活動,同時對省級培訓團隊開展培訓。各地年內要基本構建包括省、市(地)、縣和學校在內的培訓體系,做到全國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普遍接受一次培訓。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提高依法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水平,各地要努力培養中小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中小學生面臨突發安全事件的自我防護能力,并要特別關愛學習困難學生、貧困家庭學生、農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現問題的學生。
教育部要求各地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各地要及時準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決不允許瞞報、謊報和緩報。對瞞報、謊報和緩報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事故的,凡經媒體報導或有舉報經查實后,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記者 練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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