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教育部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下發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管理,做好2007年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和促進廣大少年兒童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教育部強調,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節假日和晚上補課,杜絕因大班額帶來的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
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和監督的力度,指導學校建立安全工作機構或明確專(兼)職負責人,健全和完善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爭取通過一年的努力,全國廣大學校基本制訂安全預案,覆蓋學校安全管理各環節的安全工作責任制得到全面落實。廣泛開展創建和諧校園活動。進一步明確創建和諧校園的具體目標要求,努力建設和諧的校園文化,形成良好的校園文明,創建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確保校園安全、衛生,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通過創建活動,形成一批先進地區和先進學校。教育部將適時召開創建和諧校園活動經驗交流會,及時總結和宣傳創建和諧校園先進學校的典型經驗。
教育部要求,繼續抓好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的排查整治工作。重點解決農村地區使用拼裝車、報廢車、貨車、拖拉機和非法營運客車接送學生上下學問題,探索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管理規范的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有效管理機制。年內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公安交警部門繼續密切配合,制定出臺關于規范學生上下學接送車輛的意見或辦法。深入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繼續貫徹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安全工作六條措施》,深入學習德陽經驗,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堅決取締黑網吧,尤其要堅決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園、傷害學生事件發生。要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校長或教師自身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心理問題,注意化解個別師生間和學生間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發傷害事故。通過一年的努力,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
教育部強調,各地要重點加強農村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尤其是寄宿制學校的安全管理。重點做好農村學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村學校食堂、飲用水、廁所等設施和條件。要定期開展行政區域內學校安全排查工作,針對學校安全的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徹底整改,消除隱患。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在節假日和晚上補課,杜絕因大班額帶來的擁擠踩踏等安全事故。積極開展“送培下鄉”活動。
教育部將面向基層、面向農村、面向一線、面向事故多發地區和學校管理薄弱地區,陸續開展10期校園安全專題培訓活動,同時對省級培訓團隊開展培訓者培訓。省、地、縣、校都要制訂詳細的培訓方案和計劃,采取骨干培訓和全員培訓相結合,集中培訓和日常學習實踐相結合等方式,有步驟地開展安全培訓,培訓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經費,有考核。年內基本構建包括省、市(地)、縣和學校在內的培訓體系,做到全國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普遍接受一次培訓。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提高依法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水平。《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即將印發,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做好宣傳和培訓工作,積極落實綱要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努力培養中小學生的公共安全意識,提高中小學生面臨突發安全事件的自我防護能力,切實保障中小學生的人身安全。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為“強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當地公安機關和共青團、少先隊等組織密切配合,圍繞主題,結合當地實際,組織開展以提高中小學生自護、自救、防災、逃生能力為主題的教育活動。要特別關愛學習困難學生、貧困家庭學生、農民工子女以及心理上出現問題的學生。
教育部強調,要嚴格執行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各地要及時準確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決不允許瞞報、謊報和緩報。對瞞報、謊報和緩報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事故的,凡經媒體報導或有舉報經查實后,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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