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電視臺報道,根據教育部、國家統計局和財政部最新公布的2005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2005年全國有三分之一的省份沒有達到《教育法》規定的教育投入增長要求。而青海和海南則是落實最好的兩省。
《教育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2005年,中央財政教育支出349.85億元,高于中央本級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在地方政府中,青海省和海南省落實的最好,兩省預算內教育撥款的增長分別比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高出了21.56和10.98個百分點。
2005年全國沒有達到《教育法》規定的教育投入增長要求的省區有:山西、內蒙古、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貴州、云南和陜西。其中云南、貴州和內蒙古三地預算內教育撥款的增長,遠遠低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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