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周刊刊載文章稱,近日(3日)國內一些民辦高校連續發生學生聚集哄砸事件,而這些事件的背后,是一些民辦高校在辦學目的、方法上的偏差及有關部門在監管上缺乏有效機制。連續的事件提醒有關部門,在經歷了近幾年的急速擴張之后,民辦高校正進入矛盾易發多發期,亟待善策善治。
文章稱,應該看到,民辦高校在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方面是做出了貢獻的,但同樣也應該看到,有一些民辦高校辦學目的并非是為了發展教育,反而是將追求經濟利益當成了主要目的,甚至是惟一目的。“圈錢、圈地、圈人”成為一些民辦高校的發展模式。辦一所民辦高校,以優惠價格從政府手里圈一塊土地,進而靠貸款和招生圈錢、圈人,這一思路在民辦高校發展之初就為矛盾的集中爆發埋下了隱患。
文章指出,為了達到經濟目的,一些民辦高校的手段就不那么磊落,不那么講誠信。如一些民辦高校招生回扣普遍,招生欺詐嚴重。以回扣方式鼓勵一些“招生代表”甚至學生外出招生,已成為民辦高校招攬生源的“潛規則”。每招到一名學生到校就讀,校方就提供700元至1000元不等的招生提成,受高額利益驅使,招生人員采取各種手段甚至不惜誤導學生和家長,如明明招的是自考生,卻稱是統招生,結果由此引發一些民辦高校的學生群體事件。
文章說,師資力量和管理水平不足成為學生不滿的另一原因。一些民辦高校的師生比例遠遠低于1:20的國家普通大專正常師生比,管理水平也不規范。盡管如此,一些民辦高校在收費上卻名目繁多,“想盡辦法賺學生的錢”,造成學生與學校關系的緊張對立。
上述問題在一些民辦高校多有存在。這就提醒有關部門,在鼓勵民辦高校發展的同時,切莫忽視對一些民辦高校的監管。要將民辦高校納入到教育管理體系中來,建立起有效的監管體系和制度。對一些辦學目的不純,造成嚴重后果的民辦高校,則要建立和完善退出機制,從而對民辦高校建立有效的監管和制約機制。
文章說,目前一些民辦高校的“人、財、物”監控,均與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無關,這讓人十分憂心,如果學校運轉出現問題,或者民辦高校負責人將資金轉移后甩手走人,可能誘發更大規模的群體事件。
文章強調,連續的民辦高校的群體性事件同時提醒我們,對于民辦高校,也不能忽視思想政治工作,要通過建立健全黨團組織,加強政工隊伍建設,讓學生的訴求渠道通暢,讓一些苗頭性的問題及時得到梳理和化解。(江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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