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習期限一般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
■對安排到企事業單位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發給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補貼
日前,河北省人事廳、河北省教育廳、河北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發出《關于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幫助回到原籍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高就業競爭力。高校畢業生可與本市、縣人事部門聯系在本地參加就業見習。
《通知》明確規定,見習畢業生一般是畢業后未落實工作單位、符合見習崗位要求的河北生源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生原則上在原籍所在地的就業見習單位參加就業見習。對安排到企事業單位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發給每月不低于300元的生活補貼。河北省各市財政、人事、教育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具體補貼標準和補貼發放辦法。對接納高校畢業生見習的單位,由所在地財政部門按每接收1人每月50元的標準予以補貼,所需資金由省財政予以支持。非本地生源畢業生參加見習享受的優惠政策,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各級人事、教育部門要指導見習單位為見習生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
《通知》還規定,見習期限一般為六個月,最長不超過一年。在見習期間被見習單位正式錄(聘)用的,在該單位的見習期可以作為工齡計算。見習期滿仍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由有關機構繼續進行就業指導和推薦就業。(張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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