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從今年秋季起試行新的高校學分制收費標準,學費分為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每學分的學費不得超過80元。
日前,湖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制定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試行辦法》對外公布,要求實行學分制改革并按學分制收費的高校,從今年秋季開始,學費按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計收。新收費標準規定,專業學費按學年計收,學分學費按學年中學生實際選定課程規定的學分計收,但學生按學分制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之和,不得高于規定的學年制學費總額。
為了確保學分制改革后高校的教學質量,湖南省同時規定了基本的教育教學標準:每學分不少于16學時,畢業總學分每學年平均不少于40個學分。
湖南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說,學分制收費辦法能減輕學生經濟負擔,特別是家庭貧困學生修滿最低學分后可提前畢業,從而節省就學開支。按照新學分制收費標準,對于提前畢業的學生,學校應按實際提前的月份數和每學年在校10個月的時間計算退還其專業學費。遇到學生轉學、休學等特殊情況,學校也將按月退還學生的專業學費。(記者 陳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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