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夏時報報道,教育部日前出臺試行辦法,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保送研究生名額一般按該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15%左右確定。
在教育部下發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未設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應屆本科畢業生數的5%左右確定。
經教育部確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養基地的高等學校,按教育部批準的基地班招生人數的50%左右,單獨增加推免生名額,由學校統籌安排;對國家發展急需的專業適當增加推免生名額。
另外,設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學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數,不得超過本校推免生總數的65%,其中地處西部省份或軍工、礦業、石油、地質、農林等特殊類型的高等學校,上述比例可適當放寬,但不得超過75%。(吳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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