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公眾關注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正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三審,草案在明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這一原則的同時,又規定“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在24日的分組審議中,多位人大常委會委員對這一規定提出建議。
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在經過第三次審議后,有望提交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按照草案規定,一旦表決通過,這部法律將從今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意味著該法開始實施時,全國所有城市和部分農村地區的家長,仍然必須為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繳納雜費。此外,盡管明年即可實現所有農村地區義務教育免收雜費,但城市免收雜費還需要一個過程。
“草案中的這兩條規定是對立的,放在一起講不通。”王梅祥委員說。包括王梅祥、楊國慶、曾憲梓在內的多位委員呼吁:草案應刪除有關“免雜費逐步實施”的條款,明確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免收雜費。
在全國臺聯工作的楊國慶委員說,他到青海省玉樹縣扶貧時,曾經高興地看到,當地利用臺胞的捐款興建了8所希望小學,學校的操場等設施都修得很好。可是,讓他感到萬分驚訝的是:雖然希望小學建起來了,解決了孩子無校可上的問題,但是這8所學校里的100多個孩子還是因為家里沒錢,上不了學。實際上,全縣還有很多這樣上不起學的孩子。
楊國慶委員被告知,當地學生上學一年大概需要400多元的學雜費。“我那時候才知道義務教育還要收雜費。”于是,他找到一些旅美臺胞,為這個縣的失學孩子籌資,每個學生一年補助40美元。在玉樹縣,通過全國臺聯和旅美臺胞籌資支付學雜費的學生有600多名。
“我贊成義務教育免雜費。早就該免了,不能再猶豫。”楊國慶委員說。
盧瑞華委員則表示:“連孩子的雜費都解決不了,立這部法就實在說不過去。”
曾憲梓委員認為,義務教育投入不足,并非國家財力不夠,而是在很多地方花錢不合理。“很多錢沒有用在應該用的地方。”他說。
成思危副委員長擔心,如果按草案現在的規定,可能會延緩實現不收雜費的時間。
路甬祥副委員長和王維城委員均建議,即便規定了要逐步實施免雜費,草案也應該對徹底免收雜費給出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如果不把時間表寫進去,這部法律就不完整。”王維城委員說。
(據中國青年報;程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