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獲悉,2005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8364元,比上年增長14.6%,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12.8%。
這是勞動保障部和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布的數據。其中,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9313元,城鎮集體單位為11283元,其他單位為18244元。
公報稱,到2005年底,全國共有19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立了工資支付保障制度,16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建立了工資支付監控制度,127個城市發布了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34萬家企業建立了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此外,公報還說,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去年共責令用人單位為1128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用人單位為842萬名勞動者補發工資待遇等58億元,督促16萬戶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44億元,督促11萬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10408戶,責令用人單位退還收取勞動者的風險抵押金1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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