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5月25日電 教育部2006年第12次新聞發(fā)布會今天舉行,教育部發(fā)言人透露說教育部已經(jīng)成立了學風建設委員會。教育部社科司的副司長袁振國介紹了學風委員會四個方面的情況。
為什么要成立學風委員會
自中共中央發(fā)布關于進一步繁榮發(fā)展哲學、社會科學的意見以來,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fā)展機遇,呈現(xiàn)出前所未有的繁榮局面。與此同時,高校的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學術氣氛空前活躍,一個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新人倍出的學風良好局面,總的來說學風建設學習風氣是好的,廣大科學者實事求是取得了巨大的成績。在堅持良好學風的建設上,在存在不容忽視某些方面還比較嚴重的問題,最突出的是學風浮躁,學術果斷,學風浮躁有粗制濫造、理論脫離實際以及不遵守學術規(guī)范、投機起翹,學術果斷的是學術造假、在評審、評估的過程中,不堅持原則,甚至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立,這些現(xiàn)象嚴重地阻礙了學術進步,敗壞了學術風氣。
教育部一貫重視學術規(guī)范、學風建設,前不久,教育部還頒發(fā)了關于貫徹社會主義榮辱觀,強調了制度建設、加強管理的重要性,教育部之所以如此重視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這是由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本身決定的,首先它是提高教學能力的根本保證,創(chuàng)新和質量是科學的生命線,科學的本身是求是務真,沒有創(chuàng)新就沒有科學研究和高質量,而學術規(guī)范和學術道德是研究質量的基本保證。
其次,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是人培養(yǎng)的基本保障,培養(yǎng)人才是高等學校的核心任務,教書育人是每位教師的根本職責,沒有嚴謹?shù)闹螌W態(tài)度、沒有認真的教學態(tài)度,教學結果是無法保證的。而且本身嚴謹?shù)闹螌W態(tài)度和良好的教學態(tài)度就是質量的體現(xiàn)。加強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不僅對提高學術研究水平是必要的,而且對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引導的作用。學術道德是社會道德的最后防線,它既受社會風氣的影響,又同時影響著社會風氣,良好的學風、教風、校風,對引導社會價值的趨向和走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學術道德與學風建設雖然很重要,但是人們往往有看不見、摸不著的感覺,為了把細的事情抓實,把軟的事情抓硬,大家要建立根本的工作機構,進行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的研究、調查、規(guī)劃、咨詢以及必要的講解,以切實推進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學風建設委員會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成立的。
學風建設委員會的性質、功能、任務
學風建設委員會是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下設的專門委員會,是全國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學術道德、學術規(guī)范、學術風氣建設的指導機構和咨詢機構,學風建設委員會的工作的指導思想,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倡導嚴謹治學、實事求是、勇于創(chuàng)新的學風,它的工作任務主要有三條,一是貫徹落實國家和教育部學風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擬定高等學校進一步加強學風建設,懲處學生不端行為的實施細則和文件。二是總結和推廣學風建設的典型經(jīng)驗,指導和推進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的建設。三是針對高等學校的學術示范的不端事例進行調研,舉行聽證會的辦法,供有關單位參考。
委員會的組成是在廣泛推薦和選舉的基礎上由教育部正式聘請的,教育部決定聘請張豈之先生為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聘請胡培兆、王寧、葛劍雄、黃進、孫正聿、歐陽康六人為副主任委員。
學風委員會的主要工作方式
學風建設委員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調研、起草文件提供指導,一般不受理具體事件,具體事件是由學校來處理。學風委員會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推動高校成立機構并指導其工作。學風建設委員會可以根據(jù)工作需要聘請委員以外的人員參加工作。學風建設委員會下屬秘書處,秘書長由秦為名擔任。
學風建設委員會委員守則
第一,委員必須遵守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學風建設委員會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積極主動參與委員會的各項活動,無正當理由連續(xù)不參加委員活動的做自動退出處理。
第二,接受委員會的專門授權外,委員只能以個人身份參加委員會的工作,不代表任何學校或機構。
第三,委員執(zhí)行委員會授權的工作時,必須持有委員會秘書處開局的介紹信,使用的介紹信不得超出規(guī)定的范圍。
第四,委員在履行職責時必須客觀公正,秉公辦事,在公務期間,不接受任何饋贈、宴請。
第五,如果委員在遇到親朋好友,或者是直接師生、上下級關系,以及影響公正性的情況,應當主動提出回避。
第六,委員所履行的職責和所參與的委員會活動必須嚴格保密,不得泄漏委員會內部的討論過程。未經(jīng)授權,不得以委員會的名義或委員的身份接受媒體采訪或發(fā)布消息。
第七,委員不受理介紹委員會的書面材料,收到寄給私人的有關材料后,并及時轉交秘書處,聽到的口頭反映也應及時報道委員會主任或秘書處,并對有關內容進行保密。
第八,委員本人如有違背學術規(guī)范和學術道德的行為,應推出學風委員會。
第九,委員會的合法權利應受到合法保護。委員因為履行職責,主持正義受到報復,可主動向學風委員會提出有關證據(jù),由學風委員會調查處理。(據(jù)人民網(wǎng)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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