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前天下發通知指出,從今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原則上不舉辦普通專升本教育。此舉是為了加強對試辦的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層次起點本科教育的管理。
通知指出,除了上述院校之外,從今年起,各地普通專升本教育的招生規模要嚴格控制在當年省屬高校高職(專科)應屆畢業生的5%以內,并納入國家下達的普通本科總規模內。
此外,要嚴格普通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各高校不得借專升本的名義進行高收費、亂收費。
通知還指出,自2006年起,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不得單獨舉辦五年制高職教育;各省(區、市)五年制高職招收初中畢業生的招生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高職(專科)招生計劃的5%。五年制高職教育進入高等教育階段(第四年)的學生規模應納入國家確定的各省(區、市)當年高職(專科)招生計劃內。各地安排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的規模,不得超過當年本省(區、市)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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