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華社的報道,從2006年秋季新學年起,浙江省的小學生和初中生將不用交納學雜費就可入學。中共浙江省委書記習近平19日在浙江省經濟工作會議上宣布:“從明年秋季開始,全省城鄉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
據浙江省教育廳介紹,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浙江省在十年前已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費;目前全省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共有523.5萬人,城鎮初中和小學的雜費收取標準為每個學生每學期分別為130元和100元,農村初中和小學的雜費收取標準為每個學生每學期分別為90元和65元。
習近平還說,“欠發達地區城鄉義務教育免收學雜費的經費由省財政全額轉移支付”,同時加大對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課本費、生活費補助轉移支付的力度,對困難家庭子女義務教育的課本費和生活費實行補助。(張銀曙)
中新網 200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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