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同意,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將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對國外和境外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的認證服務。
本次認證的主要內容是,鑒別國外或境外頒發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機構的合法性;甄別國外或境外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或具有學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憑、證書的真實性,對外國或境外學位的層次和對應關系提出認證咨詢意見;為經認證的外國或境外學位或高等教育文憑出具認證證書。目前認證服務受理國家和地區為外國和中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
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認證范圍為:在國外或境外大學或高等教育機構攻讀正規課程所獲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合作辦學機構或項目頒發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高等專科教育、非學歷高等教育層次的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頒發的國(境)外高等教育文憑。(施芳)
中新網 200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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