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將于近期出臺示范高中復審制度,示范高中連續三年違規招生,將取消其示范高中資格。昨天,政協委員陳偉華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做好示范性高中的管理,重視解決基礎教育面臨問題的建議”的提案得到市教委的答復。
市教委在提案辦理報告中稱,個別示范高中的確出現違規現象,一些學校仍在不同層面、不同場合大談、特談該校每年考上北大多少人。這說明它們還是沒有擺脫“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困擾,沒有時間、沒有精力考慮學校的特色問題。市教委同時指出,一些學校在涉及到學校的優勢、學科特點、特色、文化底蘊及學生特點時,表述不一定清楚或不一定準確。
針對這種狀況,市教委提出,今后示范高中不準把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唯一指標。今后將強化教育行政部門在整個示范高中建設中的職責問題,建立示范高中復審制度。復審的文件擬于近期出臺,并將建立示范高中違規行為的通報制度。
根據有關規定,市教委提出“五不準”:不準把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辦學水平的唯一指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一律實行免試就近入學,不準小學、初中招生舉行選拔考試;不準隨意增減課程門類、難度和課時;不準占用學生休息時間集體補課;不準按考試成績排隊。
市教委稱,如果示范高中連續三年違反以上規定招生,將取消其示范高中資格。(記者趙升)
《京華時報》200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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