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申請辦理手續現在開始啟動。昨天,上海市教委對外公布了《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做好200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申請辦理本市戶籍受理工作的通知》。
在公布的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的基本受理條件中明確,申請人一般為應屆畢業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國務院各部(委、辦、局)所屬普通高校、列入“211工程”的地方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被本市各級和中央駐滬黨政機關錄用為國家公務員以及參加國家與市政府鼓勵的就業項目(含“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本市農村學校任教”和自主創業等)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同時,申請人必須已與上海的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
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進滬就業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在學習成績、外語與計算機能力方面須達到以下標準:外語能力要求為獲得大學外語四級以上(含四級)證書(外語專業不作要求);計算機能力要求為:獲得省級(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文科專業學生為“一級”,理工科專業學生為“二級”;所學專業屬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的,不作要求;畢業研究生可免于提交)。
申請者可從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下載《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受理時間和截止期是2005年6月10日前。
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辦在受理截止期后20個工作日內統一公布審核標準與結果。凡獲準辦理戶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般須在2005年10月31日前辦理領取《遷滬落戶確認單》手續。(董川峰)
《新聞晨報》2005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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