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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推進社會事業領域改革
適應社會公共需求轉型要求,積極穩妥推進社會事業領域的各項改革,完善保障民生的體制機制,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合理設置社會事業管理機構,深化社會事業“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改革,進一步推進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探索有條件的事業管理中心實行企業化改革。創新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擴大社會事業領域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范圍,鼓勵并促進各類社會組織進入公共服務領域,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進公共服務質量,實現提供主體和服務方式的多元化。推進非基本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實現經營市場化、投資多元化,增強多層次供給能力。堅持“分類定位、分開管理、分別改革”的原則,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探索建立經營性事業單位企業化管理機制。創新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和運行機制,擴大實施非決策理事會制度的行業和領域,探索構建以理事會為主的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推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全面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完善崗位績效工資制,實現事業單位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行政任用關系向聘用關系的轉變。
第八章 規劃保障
圍繞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和工作任務,建立健全規劃實施與保障機制,強化重大項目支撐,充分發揮規劃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指導作用,形成確?!笆濉币巹潓嵤┑挠行ПU?。
第一節 加強規劃管理
貫徹落實《江蘇省發展規劃條例》,加強發展規劃管理,適時制定無錫市發展規劃地方性法規,形成層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規劃體系,建立科學、民主、規范的規劃編制程序,健全責任明確的規劃實施機制,促進規劃有效實施。完善由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市(縣)區規劃和功能區規劃組成的全市發展規劃體系,強化總體規劃的指導性和約束性。加強功能區規劃、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在空間布局上的融合,力求做到“三規合一”。加強“三規”與總體規劃之間、專項規劃與總體規劃之間、各專項規劃之間的銜接,確保各類規劃在發展目標、空間布局、政策取向、重大項目等方面協調一致,支撐和確??傮w規劃各項目標的實現。
第二節 加強項目支撐
發揮重大工程、重大項目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圍繞加快轉型發展、改善民生、加強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實施事關全局和長遠發展的360個重點項目,總投資達到5000億元左右。對屬于政府職責的重大項目,必須合理利用政府財力,周密組織,科學實施。重點組織實施一批連接“一體兩翼”的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包括錫宜穿越太湖高速通道、錫澄疏港快速通道等,規劃建設錫澄、錫宜重點聯系通道;實施一批生態建設重點項目,包括中瑞低碳生態城、太湖(蠡湖)新城水環境綜合整治工程、新溝河與新孟河拓浚工程等;實施一批改善民生、加強公共服務的重點項目,包括完成新建、改建、遷建大劇院、美術館、太湖新城醫院、工人文化宮等。對屬于市場主導的重大項目,將主要依靠產業導向、規劃指引、政策支持予以推進。重點支持物聯網產業和應用示范重點工程、云計算基礎平臺工程、海力士12英寸集成電路芯片生產線技術升級、宜興國電太陽能電池及組件、錫柴重型柴油機新基地、德鑫900兆瓦多晶硅太陽能電池、30萬噸燃氣發電廠等一批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的重點項目建設。加強政策的導向作用,建立重大項目多元投入機制,促進財政、信貸政策以及土地、能源等資源,向鼓勵發展的重大項目傾斜。強化項目動態管理,增加社會建設等重點領域項目安排,做好重大項目儲備。規范項目審批管理,健全監管聯動機制,嚴格以規劃定項目,切實提高規劃涉及項目的審批效率。加強項目統籌協調和跟蹤服務,深化推進重大項目后評價工作,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第三節 強化規劃實施
加強規劃的組織實施,健全中長期規劃逐年落實、中期評估動態實施機制,保持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市政府根據各部門職責分工,將規劃綱要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逐年納入年度計劃,制定專項行動計劃,落實責任。對規劃提出的約束性目標、重要的預期性目標,市政府分解下達到市各有關部門和地區,并納入科學發展評價考核體系,定期檢查,強化落實。各地各部門在制定政策、審批或核準項目、開發利用資源、安排財政支出時,不得違反發展規劃的強制性和約束性規定。完善發展規劃指標體系的評價和統計制度,加強規劃實施的跟蹤分析,健全規劃評估機制。依據形勢變化,依法、適時調整修訂規劃內容,及時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加強發展規劃實施的社會監督,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和支持規劃實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