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后的國家郵政局和省(區、市)郵政監管機構的機構設置、主要職責和人員編制的“三定方案” :
·重組后的國家郵政局,是信息產業部管理的國家郵政監管機構,實行政企分開,繼續行使政府對郵政監督管理職能,企業職能剝離給新組建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
·重組后的國家郵政局內設綜合司(外事司)、政策法規司、普遍服務司(機要通信司)、市場監管司、人事司等職能機構。
·而新組建的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主要從事普遍服務業務、競爭性業務(包括快遞和物流業務)和郵政儲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