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解放思想,形成"第二次創業"的社會氛圍
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舉措,各項工作要有新局面"的要求,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不斷理清發展思路。堅決破除小農意識、計劃經濟思想和"官本位"觀念,牢固樹立主要靠改革開放、靠市場機制、靠自力更生振興老工業基地的思想觀念。進一步強化創新思維和創業意識, 弘揚全民創業文化,營造敢于創新,善于創意,精于創利,勤于創業的氛圍。充分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動員和凝聚社會各方面力量,以"第二次創業"的精神狀態投身于吉林老工業基地的調整改造和振興。
(二)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營造良好的投資、創業和發展環境
堅持"為民執政、科學理政、依法行政、從嚴治政"的施政方針,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強化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逐步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機制。實行政企分開,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的著力點轉到主要為市場主體服務和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體制、政策、法律環境上來。正確發揮政府作用,堅持統籌兼顧,注重協調發展。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依法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實現行政審批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加強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加快建立健全各種應急機制,增強政府應對和處理突發性事件的能力。推進政府管理創新,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信息平臺建設,推進電子政務,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增強社會服務功能。集中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大環境整治力度,強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政府、企業和個人誠信制度,營造良好的投資、創業和發展環境。
(三)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重大項目建設
加快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市場引導投資、企業自主決策、銀行獨立審貸、融資方式多樣、中介服務規范、宏觀調控有效的新型投資體制。面向國際國內資本市場,創新投融資觀念和方式,更多地運用市場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和外資參與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創造良好的投資和金融環境,關注跨國公司產業轉移和直接投資動向,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擴大利用外資規模,提高質量和水平。拓寬融資渠道,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以獨資、合資、合作、聯營、項目融資等方式,參與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經營性的公益事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加快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確立企業的投資主體地位,落實和擴大企業投資決策權。在嚴格防范風險的前提下,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增加企業債券品種。依法規范股份公司,促進在國內主板市場和香港創業板市場上市。多方式籌集資金,發展銀團貸款、融資租賃、項目融資、財務顧問等多種業務方式,加大對調整改造項目的支持力度。積極發展和引進股份制銀行,加快設立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機制。
加強宏觀研究和市場分析,超前謀劃和實施一批重點項目,注重謀劃中小型項目,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增強發展動力,推動社會進步。加強項目科學論證,完善咨詢論證制度,實行"三審一總?quot;,即市州、行業部門初審,專家評審,省綜合評審,定期和不定期總結通報。建立和完善項目庫,強化項目儲備,為社會提供項目資源和信息。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制。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確保工程質量,形成新的生產能力,增強發展后勁。
(四)實施優惠政策,促進調整改造和振興
認真落實和用足用好國家各項政策,制定和實施地方配套措施,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形成政策體系,為國有企業改革和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創造條件。
1.財稅支持政策
對重大產業結構調整、重大裝備本地化、高技術產業化等科研、攻關設計給予必要扶持,鼓勵企業使用先進適用的國產裝備進行技術改造。對裝備制造、石油化工、冶金、汽車、高新技術、軍品和農產品加工等行業,允許新購進機器設備所含增值稅稅金予以抵扣。
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率和縮短無形資產攤銷期限;擴大企業研發經費加計扣除優惠政策適用范圍;提高計稅工資稅前扣除標準。對部分企業歷史形成的、確實難以歸還的歷史欠稅,經國家批準后給予豁免。爭取中央在一般轉移支付時,充分考慮對老工業基地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造成地方財政減收的因素。
精心組織實施完善社會保障體系試點工作,充分發揮中央和地方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社保資金。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簡化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項目審批程序。適當增加農業、社會保障、教育、科技、衛生、計劃生育、文化、環保等專項資金。
對納入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的項目和企業,依法給予稅收政策方面的扶持。
2.金融信貸政策
協同商業銀行采取進一步措施,處置不良資產和自主減免貸款企業表外欠息。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增加老工業基地調整和改造信貸規模。加快設立外資銀行和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全面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建立農業產業保險制度。抓好長春、遼源中小企業貸款試點城市工作。
3.企業減負政策
妥善解決廠辦“大集體”問題。對老工業基地符合破產條件的企業,爭取優先列入全國企業兼并破產工作計劃。
爭取長春、吉林市作為老工業基地企業剝離辦社會試點城市;有步驟剝離重點大企業辦社會職能,中直企業剝離辦社會職能的費用,爭取中央財政予以補助。加快地方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剝離所需的資金,過渡期內,按企業隸屬關系,由企業和政府共同負擔;過渡期后,由當地政府負擔。
繼續清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規、不利于市場經濟發展的涉企收費項目一律取消。原有涉企收費標準不再提高,對有高低限的實行按低限標準收費。
4.接續產業政策
對資源開采衰竭期的礦山企業,以及對低豐度油田開發,在地方具備承受能力的條件下,適當降低資源稅稅額標準。
爭取國家提高對采煤沉陷區補助資金比例。對資源枯竭地區和城市,爭取給予產業替代和下崗職工安置的資金補助。爭取妥善解決中央煤炭企業下放前的歷史遺留拖欠工資和安全生產欠帳。
對森工企業內部"混崗"的集體所有制職工問題,爭取補助資金,妥善安置。
5.人才促進政策
設立"吉林省人才開發資金",用于引進、開發高層次人才,獎勵有突出貢獻的人才,以及作為基礎研究中的項目補助金。
設立"吉林省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獎",主要獎勵對吉林省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創造巨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專業技術人才。提高高層次人才的政府特殊津貼。
鼓勵現有人才帶成果、帶項目、帶技術、帶資金進"孵化器"創業。對進駐"孵化器"創業的人才,在市場準入門檻、項目支持、地方稅費、信息服務等方面給予優惠。
從速從簡辦理引進人才的有關手續,并對其配偶、未婚子女優先解決落戶、就業、入學等問題。
(五)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調整改造任務順利實施
振興老工業基地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是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各級黨委和政府工作的第一要務,必須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用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統領各項工作。建立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機構,形成統一領導、分工明確、各負其責、協調運作的工作機制。振興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是研究確定重大政策、協調決策重大事項的領導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發展計劃委員會。按照調整改造任務的要求,設立專門機構,負責產業發展、企業改制、環境建設、社會保障、招商引資及輿論宣傳等專項工作。各地區根據需要建立相應機構。加強東北三省省際合作與交流,建立協商溝通機制,搞好產業分工協作,促進優勢互補,尋求增強東北整體競爭實力的空間。建立相應的獎懲機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加強正確的宣傳和輿論導向,開展全民第二次創業教育,統一思想,形成共識。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特別重視解決好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中下崗職工和特困群體的生活困難。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注重思想政治工作,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的作用,努力化解各種矛盾和隱患,保持社會穩定。
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省委、省政府正確領導下,團結帶領廣大黨員和干部群眾,解放思想,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扎實工作,為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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