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已經承諾的減排目標,“十二五”期間需要達到多少水電項目開工量才能滿足要求?日前發改委核準兩大水電站是否意味著水電項目未來審批可能會就此走向寬松?就這些問題,中國證券報記者專門采訪了中國水利發電工程學會副秘書長張博庭,請他予以詳細解讀。
中國證券報:請問您認為我國在“十一五”期間,水電審批放緩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張博庭:實際上,對很多國家而言,大力開發水電對于優化能源結構、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有很重要的積極作用。我國同樣也不例外。但在最近幾年,水電項目的審批速度放緩,除了少數水電項目自身的確存在移民補償問題之外,很大程度上還在于輿論宣傳的引導出現偏差,輿論過度強調水電開發面臨的移民難題和環保的副作用,也對水電項目的正常審批帶來阻力。
未來加快水電項目開發的關鍵除了加強對水電項目監管和審核速度之外,還要提高對水電工程的宣傳力度,讓民眾對水電開發給予充分的理解。
中國證券報:由于我國已經做出了兩項承諾,即2020年的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占一次能源消費量的15%;2020年我國碳排放量將比2005年下降40%-45%。目標的落實倒逼水電開發不得不提速,您預計在2015年及2020年,我國水電建設的目標是怎樣的?
張博庭:按照我國已經承諾的非化石能源消費目標倒推可知,我國常規水電裝機規模到2020年至少需要達到3.3億千瓦,而到2015年,常規水電裝機規模也需要達到2.7億千瓦時。這樣,在“十二五”期間,水電的新開工量預計要達到接近1億千瓦,才能夠滿足上述要求。
這里不得不提到,在“十一五”期間,我國水電開發已經大幅滯后于規劃的目標。“十一五”期間原本規劃水電開工量約為7000萬千瓦,結果實際開工量只有2000多萬千瓦,只有規劃量的20%-30%,因此,在“十二五”期間,水電項目的核準量和開工量都需要大幅提升。
中國證券報:有業內人士擔心,我國環保部門針對水電項目的前期審批非常嚴格,這一定程度上可能會使水電項目短期內大量獲批難度較大,您怎么看?
張博庭:環保部門對水電項目前期審批比較嚴格是有必要的,但隨著我國碳減排壓力的逐步增加,大力開發水電勢在必行。如果在“十二五”期間,我國能將限制碳減排像目前的“節能減排”一樣,明確地設立為國家的環保指標之一,這樣,水電項目天然的低排放優勢將為其順利獲得環保部門審批加分。
中國證券報:隨著煤價的上漲,電價上漲的壓力也比較大,在您看來,大力發展水電對穩定電價方面有怎樣的作用?
張博庭:我國電量消費大多數來自火力發電,因此耗煤量隨著用電量的增加而大幅提升,但由于煤炭的產能和運力的增加受到客觀條件的局限,遠遠跟不上火電廠的建設速度,必然會帶來煤炭總體上的供不應求、價格上漲。煤價上漲也直接帶來煤電聯動預期增加,不過,單純的電價上調也并不能從根本上改變煤炭供不應求的格局,甚至還可能帶來煤電價格輪番上漲的惡性循環。因此,我國煤電矛盾的根源在于能源結構不合理。如果大力發展水電,不僅可緩解我國化石能源增速過快的局面,減少國家經濟發展的國際阻力,而且由于水電成本大幅低于火電,水電所占比重的提升也有利于電價的平穩,降低全社會平均發電成本,減少通脹。(邢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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