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秉文:這個思路的進步之處在于統籌和賬戶基金的投資渠道符合了其基金屬性的本質要求,但收益率沒有較大提高。所以,這是中策。
針對統籌基金分散在2000多個地方統籌單位的現實,我們提出的上策是:適當改變目前制度結構,將統籌基金集中起來,實行集中的投資管理。
記者:具體辦法是什么?
鄭秉文:第一步,將雇主和雇員的繳費全部劃入個人賬戶,實行“記賬式大賬戶”的模式,繳費公式可以變化不大,也可逐漸適當下調;采取“記賬式大賬戶”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解基金過程中的道德風險和制度的逆向選擇,在中央政府層面形成一個資金池,為集中投資管理創造條件。
第二步,該機構對固定收益產品實行自營,對權益類產品實行外包式投資管理。資產配置將證券與實業結合起來,采取一部分產業投資的資產配置。
第三步,中央政府建立一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機構,對全部繳費收入進行市場化投資;同時,該機構也作為待遇計發機構,將各種資產投資的利率統一起來,對所有賬戶實行統一的8%的固定利率,其目的是為了增強參保的激勵機制,迅速擴大覆蓋面。
記者:看起來,上策的可操作性很強。那么,如果采用這種制度設計最大的好處是什么,可能會有什么障礙?
鄭秉文:我的這項研究是一個政策設計,不是一項純粹的學術研究,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原文很長,近十萬字。采用這個辦法的最大好處是可以消除目前養老保險制度中所有的問題和障礙,一次性解決這些問題。因為,這樣的改革是對將目前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的簡單疊加改造為混合型統賬結合的模式。
遇到的最大阻力是政策面如何理解我國目前實行的部分積累制。就是說,實現部分積累制的方式有若干,不僅僅是一個統賬結合。從本質上講,障礙來自是否能夠堅持實事求是,能否突破作繭自縛的思維定勢,能否敢于和善于進行自我超越。(記者楊兆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