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只能是配合房地產調控,對房地產市場影響并沒有市場期望的那么大,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市場的問題?!边@是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尹伯欽對于各界關注的房產稅改革表達的個人看法。
今年4月份,新“國十條”曾明確表示,發揮稅收政策對住房消費和房地產收益的調節作用。隨后中國政府網全文公布了《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于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其中“逐步推進房產稅改革”的提法最為引人關注。“房產稅要不要開征”已經被社會各界爭論了半年時間,與此相關的傳言與澄清也幾經反復。
據悉,我國房產稅主要針對企業自用房產以及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按照房產原值的1.2%或租金收入的12%,每年繳納房產稅。而對于廣大民眾的個人自用房屋,不用繳納房產稅。
尹伯欽表示,不同年代的房屋原值差別很大,“房產稅改革可考慮差別稅率,由原值征收改為按評估值征收”。此外,尹伯欽表示,房產稅只能是配合房地產調控,對房地產市場影響并沒有市場期望的那么大,“不能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市場的問題”。 (記者 邢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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