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參考報》記者7月1日從歐盟網站獲悉,針對調查產品———無線寬域網絡調制解調器(簡稱“W W A N”),歐盟同時發布了對中國的反傾銷調查公告和面向多個國家的保障措施調查公告。中國成為唯一一個遭受雙案調查的國家。
涉案金額約41億美元
歐盟委員會網站顯示,此次被調查產品為無線寬域網絡調制解調器,歐盟海關編碼為84718000和85176200。起訴方為比利時O ption公司,其在申訴書中稱自己是涉案產品歐盟唯一生產商。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當天就此發表談話表示,該案系歐盟首次對中國產品同時發起反傾銷調查及保障措施調查,涉及我企業1000余家,涉案金額約41億美元。
“這應該是迄今為止歐盟對我國發起的最大反傾銷案。去年全年我國遭受到的來自所有國家的貿易救濟調查總金額為126億美元,而這一起就超過了40億美元,金額非常大。”對外經貿大學屠新泉教授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更為罕見的是,歐盟竟然同時對我國發起保障措施,“在我印象中,迄今為止還沒有碰到過這樣的雙調查案例。”屠新泉說,這也就意味著“一種損害,兩種補償”,會造成對損失的重復計算,從而達到加倍處罰的效果。
屠新泉進一步表示,保障措施是針對對方國出口數量增長過快發起的,往往不涉及傾銷等不公平競爭的問題。由于保障措施需要雙方達成補償協議,實施有難度,在國際上很少使用。而歐盟此次對包括我國在內的很多國家同時發起保障措施、又針對我國發起反傾銷調查,這和美國多次發起“雙反”調查的示范效應不無關系。
不公平責難只為保護其本國企業技術領先地位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朱其亮向《經濟參考報》指出,目前華為和中興等國內企業,已經成為歐美電信運營商的主要設備供應商。尤其是在華為獲得了北歐等國家4G網絡的建設合同后,國內企業在歐美市場的技術領先地位進一步鞏固。但這也擠壓了歐美廠商的生存空間,自然會引來競爭者的不滿。
“歐美政府所謂的‘傾銷’,其實只是一個借口,更多的是為了保住歐美企業的技術領先地位。”中興通訊研究部研究員邱昊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國內的廠商這幾年技術水平提升很快,大有超越歐美廠商的趨勢。調研公司Infonetics數據顯示,2009年,華為以22.1%的全球市場份額,超越諾基亞-西門子位列行業第二,而中興全年以12.6%的全球市場份額,超越阿爾卡特朗訊,居行業第四。面對中國企業在歐美市場的開拓勢頭,歐美有所忌憚,因此才會發起種種“責難”。
邱昊說,隨著4G網絡被提上日程,國內企業在LT E技術上的優勢越發明顯,這肯定會引起歐美廠商的注意。
商務部公平貿易局負責人表示,無線寬域網絡調制解調器屬于不斷更新的高科技產品,中國產品促進了技術進步并創造了新的市場,也給消費者帶來了福利。歐盟對一種產品同時發起兩種救濟措施調查,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做法,是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干擾正常貿易,不僅阻礙歐盟自身經濟復蘇進程,也損害中方利益,更不利于科學技術發展。
業內人士分析,本次歐盟對我展開的“雙案調查”,看似只是一起個案,但結合之前歐美和印度等國對我電信設備發起的種種“責難”,讓人有理由相信,在這背后是歐美廠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自我保護,以及對我國企業日益增長的技術實力的高度警惕。事實上,不光是電信設備,中國在自身產業競爭力不斷提升的過程中,很多技術等層面有所創新的產品都遭受過類似的歧視性保護措施,只不過,歐盟此次發起的雙案調查手段更加赤裸,損害更加嚴重。
政府協會多方積極回應呼吁企業配合應訴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就在歐盟網站發布公告的同時,商務部公平貿易局網站于北京時間6月30日18點40分也發布了這條消息,以警示相關企業注意。7月1日,公平貿易局負責人又公開回應稱“中方將按照WT O規則密切關注案件進展,并保留采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
7月1日當天,機電進出口商會發布帶有“特急”字眼的緊急通知,召集相關企業共同召開全國緊急應訴會。“鑒于本案是反傾銷與保障措施雙案同時進行調查,在有限的時間內涉案企業應對工作成倍增長。”“本次會議十分重要,請各涉案企業負責人務必派員參加。”通知中稱。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機電進出口商會獲悉,機電進出口商會已經于6月21日向各有關企業發出過本案預警通知。根據本案反傾銷立案公告,涉案企業應于立案后15天內與調查機關聯系,獲取調查問卷,并于立案后37天將問卷填寫完畢提交調查機關。根據本案保障措施立案公告,涉案企業應于立案后10天內與調查機關聯系,獲取調查問卷,并于立案后21天將問卷填寫完畢提交調查機關。
“涉案企業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應問卷,就會被調查機關認為是不合作,其結果就是獲得最高反傾銷 稅 率 , 企 業 出 口 將 受 到致 命打擊。”機電進出口商會提示說,“在緊急情況下,調查機關可以采取臨時保障措施,直接提高涉案產品關稅,這將導致涉案產品在短時間內就將難以進入歐盟市場。”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員李惠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說,政府牽頭、協會組織、企業聯合,快速積極回應,是最好的應對方案。企業一定要積極配合政府和協會的工作,主動提供材料,聯合起來積極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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