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路徑和方向
[ 以三個收入總額等同的家庭為例,甲家庭夫妻倆月收入分別是7000元、8000元,乙家庭夫妻倆月收入分別是5000元、10000元,丙家庭月收入15000元但只有一人工作。三個家庭收入相等,但在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下,三個家庭的個人所得稅繳納分別為1300元、1550元、2225元,甲和丙之間相差達925元 ]
6月10日,在上海某企業工作的黃鵬領到了5月的工資單,基礎工資加績效工資合計4720元。但他的工資卡里只增加了3657.6元。
因為養老金、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合計806元被扣除了,還有156.4元的個人所得稅也被扣除了。
“這么算下來,我10個月不吃不喝才能在上海中環買一平方米的房子。”黃鵬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財商》記者。
為了省錢,他住在郊區,每天早上7點不到就得起床去趕公交。每個月租房支出1200元,伙食800元左右,交通、通訊300元左右。“這2300元支出已經是我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了,真希望負擔輕一些。”黃鵬說。
也許,今年下半年,黃鵬的負擔有希望變得稍微輕些。
一方面,各地上調最低工資的行動有望推動漲薪潮向更大范圍擴展;另一方面,在收入分配改革的呼聲中,由國家發改委起草的收入分配改革草案已接近完成,而在“十一五”規劃期間未有重大進展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再次被推到了前臺。
個人所得稅制改革
“十一五”期間未有重大進展
自個人所得稅制在1980年建立,30年來鮮有重大變革。
我國于1980年9月頒布施行個人所得稅法,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同時確定了個稅800元的起征點。2006年1月1日起,個人所得稅工薪費用減除標準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調整到2000元。(起征點或者免征額的說法均不夠準確,《“個稅起征點”之爭》一文中詳細說明。)
2008年10月又分別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取得的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但很多人士認為個人所得稅制改革仍然比較滯后,2009年、2010年“兩會”期間,多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呼吁提高個人工薪費用扣除,但一直沒有進展。
溫家寶總理今年3月指出,在增加居民收入上要分三個層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個國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職工工資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運用財稅的杠桿,調節收入差距,促進社會公平。
記者發現,今年4月下旬,國家稅務總局在《2010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中提及,“研究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而在《2009年全國稅收工作要點》中的表述是,“研究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方案”。
聯系到最近關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大討論,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會否有所突破呢?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財政與稅收研究室研究員張德勇告訴記者:“應該說減稅增薪是個大趨勢,但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進展還是要劃階段的。”
事實上,早在2003年,中共十六屆三中全會便確定了個人所得稅制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改革方向。2006年,這個改革方向還被寫入了“十一五”規劃。但令人遺憾的是,該項改革一直沒有出現重大進展。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記者,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會以漸進性改革的方式出現,在“十二五”期間肯定會整體推進的,但是推進的程度仍有待觀察。
劉桓說:“提個方案很容易,但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牽涉到個人所得稅征收的基礎環境,這些基礎環境包括個人信息核準、個人稅負統計、國家對公民財產信息的掌握等等,這些工作做起來比較難。”
在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看來,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確實存在很大的障礙,主要是國家對個人信息難以掌握。但他同時告訴記者:“這些障礙其實并不在技術上。”
中國財政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安體富曾對媒體表示,個人所得稅制改為按綜合稅制征收應具備四大條件,包括實行納稅人永久稅號;個人報酬完全貨幣化;推行非現金結算;建立財政、稅務、國庫和銀行的聯網系統。其中,個人稅號可以身份證號代替,非現金結算也不是問題;財政、稅務、國庫和銀行的聯網升級也可以做到。
安體富還表示,涉及到由綜合稅制引申產生的財產收入真正透明問題,倒是可能受到一些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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