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重建分區和城鄉布局
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城鎮及農村居民點的重建選址原則為就地重建、局部避讓、積極設防、科學規劃。加強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能力建設,適當吸納三江源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生態移民以及分散居住的人口向生態環境容量和就業容量相對較大的城鎮集中。
第一節重建分區
災后恢復重建要與三江源、隆寶自然保護區規劃相銜接,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綜合評價,將規劃區國土空間劃分為生態保護區、適度重建區和綜合發展區。
生態保護區。主要指三江源、隆寶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緩沖區和實驗區,以及畜牧業適宜發展區。加強對生態功能退化的草地、林地和濕地的保護,控制人為因素對自然生態的干擾破壞,增強水源涵養、水土保持、生物多樣性維護等生態系統功能。
適度重建區。主要指集中分布在玉樹西北部和東部的農牧業適度發展區和人口相對集中區。對該區域內的鄉鎮實行就地重建,穩定人口規模,控制農牧業開發和鄉鎮建設強度。逐步恢復生態系統功能,重點實施退牧還草、退化草地治理、濕地與野生動物保護等工程,適度發展生態旅游等特色產業。
綜合發展區。主要指27個鄉鎮駐地。以鄉鎮政府所在地為重點,適當集聚人口。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同時,適度擴大用地規模,完善鄉鎮公共服務功能,拓寬就業渠道,發展農畜產品加工、生態旅游和特色產業,吸納生態保護區人口轉移。
專欄2 重建分區
|
類型
|
面積
(平方公里)
|
占規劃區比重
(%)
|
人口
(人)
|
占規劃區比重
(%)
|
生態保護區
|
18519
|
51.6
|
76274
|
30.9
|
適度重建區
|
16769
|
46.8
|
48875
|
19.8
|
綜合發展區
|
574
|
1.6
|
121693
|
49.3
|
總計
|
35862
|
100
|
246842
|
100
|
圖2 玉樹地震災區重建分區圖(按自然單元)
第二節 城鄉布局
按照全區總體保護、建設重點鄉鎮、兩線適度發展、多點特色分工、大均衡小集中的布局原則,實行就地重建,提升城鎮功能,適度集聚人口,實現人口、生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突出一鎮。“一鎮”指以極重災區結古鎮為恢復重建重點,按照區域性中心城鎮進行規劃建設,統籌城鄉發展,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增強支撐能力,發揮輻射和帶動作用,實現跨越式發展。
帶動兩線。“兩線”指沿國道214線和省道308線分布的重災區鄉鎮、一般災區的重點鎮及縣城所在地,主要包括沿國道214線的珍秦、歇武、巴塘、下拉秀、稱文等鄉鎮,以及臨近省道308線的隆寶、加吉博洛、薩呼騰等鎮,可適當擴大用地規模,集聚周邊人口。
兼顧多點。其他鄉鎮和農牧區居民點適宜就地重建,在尊重當地群眾意愿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可適度集中。在重建過程中,要加強對自然植被保護和恢復,禁止借機占用草地、開墾草原等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