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實違規,督促補發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近4個月來,絕大多數企業都執行良好,但勞動保障部門也接到有個別企業違規的舉報,鎮江、南通等市都發現有違反最低工資標準的行為,其中鎮江查實違規行為有10多起,其中經督促已經調整并補發到位的8起中,涉及114人共2.2萬多元。
上海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至今已近兩個月,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執法監察以及接受舉報、投訴的情況看,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在企業內得到了比較好的貫徹實施。上海市人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對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就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
而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初步定于6月,對全省各地落實執行情況作專項檢查。寧波就業管理部門負責人認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是必然趨勢,對一些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企業來說,這樣的調整可能會增加負擔,但從長遠看,最低工資標準提高后,能吸引更多外來務工者,給企業提供相對豐富的人力資源,同時也“倒逼”企業通過革新技術、改進工藝、創新管理,實現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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