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力)前天,住建部公布了《關于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北京市住保辦主任王成國昨天表示,北京正深入研究住建部的通知,并將根據要求,對北京現行相關政策進行調整。近期還將在全市開展政策房輪候家庭的復核。
王成國介紹說,北京市住保辦正在比對《通知》和北京現行的政策條文,提出北京的細化措施,“肯定會堅決貫徹住建部的要求。”
他透露,在住建部下發通知前,北京已經制定了方案,近期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經適房、限價房等政策房輪候家庭的資產、收入等情況進行大規模復查。
根據住建部的要求,已購經適房的家庭,如果再購買其他住房,必須辦理退出手續或補交相關價款取得完全產權。
王成國說,根據北京2007年出臺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已經購買了經適房的家庭又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適房由政府回購。但目前還沒有出現過政府回購的情況,下一步北京將更加嚴格執行這一政策。
據了解,對于經適房出租出借的問題,北京規定,已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擅自轉租或轉借他人居住的,將責令購房人退回已購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補足購房款。
■焦點回應
“老經適房難執行新辦法”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稱,2007年以前經適房實施辦法將綜合考慮
市民李先生2005年入住朝陽區某經適房項目,“因為附近沒什么學校,為孩子上學著想,最近正打算把這套房賣了,換購一套房子。我最關心的是我們這些老經適房,是否也會執行這個新規定。按照新規定,我如果再購買其他住房,要退出,也就是政府要原價回購。”他認為,自己當時申購經適房時并沒有這些規定,因此不應該將現行規定強加在老經適房主身上。
據了解,北京目前已經入住的經適房,大部分是在2007年北京新的經適房管理辦法出臺前,包括回龍觀、天通苑等。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一些老的經適房小區,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當時的政策并不健全。這些老經適房如果按照新辦法執行會比較難,北京會綜合考慮新、老經適房的實際情況來制定相關政策。但最終如何實施,還要申報住建部和北京市政府后再決定。本報記者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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