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資委昨天宣布,修訂后的《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施行,國資委監管的所有央企從今年開始全部實行經濟增加值考核,以引導企業進一步做強主業,提高資本使用效率,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所謂經濟增加值是指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與該企業加權平均的資本成本間的差額,是為出資人創造的“真正的利潤”。其最大的亮點在于不僅剔除了債務成本,還考慮了股權投資的機會成本,消除了在傳統會計利潤下企業認為“股東資本免費”的弊端。換而言之,一家企業如果不能獲得超出資本成本的利潤,就算其會計報表利潤為正,對股東而言實際也是處于虧損狀態。
根據辦法,在央企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指標中,利潤總額指標保持不變,但經濟增加值將取代原有的凈資產收益率成為業績考核的核心指標,占到40%的考核權重。
值得強調的是,新考核辦法規定在計算企業稅后凈營業利潤時,對企業非經常性收益按減半計算,以此限制非主業投資,而對符合主業的在建工程,則可從資本成本中予以扣除。
此外,新辦法還鼓勵企業加大可持續發展的投入:一是鼓勵加大研發投入,對研究開發費用視同利潤來計算考核得分;二是鼓勵為獲取戰略資源進行的風險投入,對企業投入較大的勘探費用,按一定比例視同研究開發費用。
國資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推動經濟增加值考核,將強化央企的資本成本和價值創造理念。他表示,實行經濟增加值考核主要有三個目的,一是有利于央企實現可持續發展,引導央企增加科技創新等方面的投入;二是有利于央企進一步做強主業;三是有利于遏制央企投資沖動,合理控制風險。
■解讀
央企有望改變片面追求規模
業內人士認為,引入經濟增加值指標,意味著國資委對央企考核“指揮棒”的導向從重利潤到重價值的重大變化。長期以來,一些央企忽視資本成本,片面追求規模擴張的發展模式有望由此改變。此前,中央企業的業績考核體系主要以財務指標為主,而財務指標又以利潤等絕對量指標為主,容易造成企業盲目擴大規模,追求數量而忽視質量。
炒股炒房收益或成為“負擔”
參與制定考核辦法的北大縱橫管理咨詢集團合伙人兼EVA咨詢中心總經理殷明德表示,引入經濟增加值考核后,央企從事非主業經營的活動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這將引導企業更加關注主業,加大對科技、產品和管理創新的研究投入,使企業真正實現做強做優。
殷明德表示,相對而言,經濟增加值考核將對資源與資本密集型企業的業績考核帶來較大影響。例如,一些資源壟斷型企業在營銷與市場推廣費用方面的投入遠少于制造型企業,其閑置資金可用于投資某些非主營或非經常性的業務,如證券交易與房地產投資,以獲取更多利潤,但在實施新考核后,這些非經常性收益不僅對經濟增加值沒有貢獻,還可能因占用了原本可用于增加主業的資源而導致經濟增加值的減少,影響到企業的綜合考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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