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事業單位全面實行績效工資
2009年9月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0年起事業單位將全面實施績效工資。作為這項改革的第一步,中國的義務教育學校已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績效工資制度。而從2009年10月1日起,中國將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中國有事業單位120多萬個,在職人員3000多萬人,離退休人員900多萬人,由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領域皆與民生問題息息相關,改革消息一經發布,立即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9月10日曾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指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不是簡單的漲工資,它是一個系統工程,所以實施起來會有一個過程。
尹蔚民說,解決績效工資問題不必非要在總量上增加投入,而應當注重真正讓那些“干活的和尚”多分米,即便增加總量的投入,也應當向那些真正為人民群眾辦事、為服務對象辦事的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再傾斜,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績效工資為績效的目的。多干活多辦事辦好事才有績效,不干活不辦事辦不好事沒有績效,千萬不能讓績效工資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大鍋飯。
養老保險可跨省轉移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可在跨省就業時隨同轉移。
根據《辦法》,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綜合考慮轉入地與轉出地、當期與長遠的資金平衡關系,《辦法》規定,參保人員跨省就業,除轉移個人賬戶儲存額外,還轉移12%的單位繳費。
廣東流動人口告別“暫住時代”
今日起實施的《廣東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條例》將讓廣東流動人口告別“暫住時代”。
《條例》規定,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5年,有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應當與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對待。居住證持證人在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7年、有固定住所、穩定職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依法納稅并無犯罪記錄的,可以申請常住戶口。
廣東省今日將同步舉行居住證首發式。根據《條例》規定,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居住變更登記、首次領取居住證和辦理居住證延期手續的,均不需繳納任何費用。已辦理暫住證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的,可以免費換領居住證,其居住期限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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