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1日電(秦欣)今年10月,除了迎來了史上最長的國慶黃金周以外,經濟領域里一些新的法律法規也要正式“上路”開始實施。
績效工資制度
9月2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2010年起事業單位將全面實施績效工資。作為這項改革的第一步,我國的義務教育學校已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績效工資制度。而從2009年10月1日起,我國將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制度。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9月10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特別指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不是簡單的漲工資,它是一個系統工程,所以實施起來會有一個過程。
尹蔚民說,解決績效工資問題不必非要在總量上增加投入,而應當注重真正讓那些“干活的和尚”多分米,即便增加總量的投入,也應當向那些真正為人民群眾辦事、為服務對象辦事的事業單位人員傾斜再傾斜,只有這樣,才能達到績效工資為績效的目的。多干活多辦事辦好事才有績效,不干活不辦事辦不好事沒有績效,千萬不能讓績效工資成為另一種形式的大鍋飯。
對于績效工資制度中,如何判定考核尺度,全國政協委員吳江表示,讓服務對象滿意,就是維護服務對象的利益,讓其利益不要受損,讓其利益得到增長。而從這一點看,很多單位的工作標準是有所偏離的,其工作標準是從服務者自身的利益出發的,而不是在維護服務對象的利益,甚至可能會損害服務對象的利益。“我們應該認識到,服務對象的滿意度,是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的根本尺度、最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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