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任務
結合國家對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的總體要求,根據規劃確定的目標,本次林業調整振興的方向和重點為受金融危機沖擊最嚴重的人造板等木材工業及其相關產業,確定的任務主要有以下七項:
(一)挖掘國內市場潛力,拉動國內消費需求
千方百計擴大國內林產品消費市場,豐富產品規格,擴大產品應用領域,加強銷售、信息、服務等網絡建設,穩定城市消費市場,結合新農村建設、山區綜合開發、棚戶區改造工作,積極擴大農村消費市場,促進林產品銷售市場向農村轉移。
充分發揮現有木材加工企業,特別是人造板企業的生產能力,在嚴把質量關和設立市場準入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新農村建設、災后重建、棚戶區改造等工程,進一步拓寬林產品的國內市場。還要采取有效措施,穩定國內木材以及林產品生產和銷售。對林業生產經營單位庫存木材采取扶持措施,使其安渡難關。
進一步加快人造板等可替代天然林木及大徑級原木使用的林產品發展,拓展人造板在建筑、包裝、船舶、建材等領域的應用,發揮人造板特有的優勢,結合人造板應用行業對產品防腐、阻燃的特殊要求加以改進。
建立健全林產品銷售三級市場,為企業和消費者搭建交易平臺。在繼續完善牡丹江木博會、荷澤林交會、三明海峽兩岸林博會、義烏林博會等國家級交易會的基礎上,在中西部地區適當布局1-2個跨區域市場,支持、鼓勵各省建立和完善省級林產品交易市場,規范省級以下林產品交易市場。
(二)促進增長,穩定國際市場
在符合WTO規則的前提下,加大國家對林產品開拓國際市場的扶持,調整林產品稅則稅號,特別要鼓勵人工林資源利用、帶動廣大農民就業的人造板和地板產品出口。充分利用經濟高層對話和國際合作平臺,為林產品對外貿易創造良好的國際環境。實施多元化出口戰略,在鞏固美、歐、日等傳統國際市場基礎上,開拓中東、俄羅斯、非洲、西亞、南美等新興市場。同時,借助國際市場的壓力,促進國內林業產業結構盡快調整,產品檔次和水平盡快提高,產品附加值不斷增加,并在優化升級的基礎上,實現穩定林產品增長的目標。
加大對國產木材加工機械及人造板機械成套設備出口的支持力度。在鞏固非洲、東南亞及俄羅斯等國家和地區人造板機械成套設備出口市場的同時,鼓勵和支持國內木材加工及人造板機械成套設備生產、經銷企業開拓新的國際市場。
(三)推進林業品牌建設和市場準入,全面提升行業形象和產品質量
重塑人造板等木材加工產品在消費者中的形象。建立和完善木材經營加工許可證制度,對資源消耗高、產品質量不達標、環境污染嚴重的加工企業予以取締,嚴禁游離甲醛含量超標的產品流入市場。
用兩年時間,對已頒布的70種人造板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進行全面清理,對不適應國內外市場需要的要限期修訂;要擬定新產品的行業標準,以滿足發展需要。
大力推進森林認證和林產品產銷監管鏈認證,強化林產工業企業環境認證和質量認證的監督檢查工作,使行業素質和產品質量得到普遍提高。
抓緊開展中國名牌林產品的認定工作,樹立行業形象和品牌意識,著力打造能在國內外立足的自主品牌。
(四)加大企業技術進步,促進林業產業升級
要借國際市場疲軟、進口設備價格低、貿易壁壘松懈的機遇,引進人造板生產等領域的高端技術與設備;通過出臺鼓勵政策和設立行業準入臺階,加快人造板生產線技術改造,提高人造板機械單機和生產線的自動化、數控化水平;鼓勵和推廣熱能中心供熱、污水處理、低游離甲醛膠粘劑和連續平壓等人造板節能環保高效生產技術應用。
扶持龍頭企業發展及擴大規模。三年內要重點扶持100家國家級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和10大特色產業集群,逐步形成森林資源培育、人造板、家具、木漿造紙、竹產品、林化產品、木本糧油產品、生物制藥、林業機械制造和生物質能源等支柱產業。
通過國家頒布科技進步和新產品研發指南以及配套的政策支持,加大對木材加工、植樹造林、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消防等關鍵設備機械制造的研制,加快對一些技術難度大,投資風險高,市場發育慢,但產業發展必需設備的研發;加大現有先進、成熟技術的組裝配套、示范應用;大力推廣木材及人造板改性、防腐、阻燃等;鼓勵和支持竹材加工設備的開發和升級,促進竹材的有效利用;擬定和頒布具體行業政策與措施,積極鼓勵和扶持企業,加大對廢家具和木竹類林區采伐、造材、加工剩余物的綜合利用;對首先使用我國自行研發的新技術、新設備,特別是人造板新板種、國產商品木漿或具有創新技術的設備的企業,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和稅收優惠,從而加速我國林業及木材加工機械升級換代。
淘汰技術落后、產品有害身體、生產環境不能滿足勞動安全及職業衛生要求、嚴重污染環境的木材加工及人造板生產企業;嚴禁劣質人造板板材進入流通領域。
(五)加強國際投資合作,有效利用境內外森林資源
進一步加大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力度,促進林業產業持續發展。加快推進對俄羅斯森林資源開發,妥善處理國際木材非法采伐問題,穩定和積極拓展我國木材的境外資源供應渠道。結合全球森林資源分布和開發條件,以及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支持引導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實行跨國并購、跨國經營,引導企業按照《中國企業境外森林可持續經營利用指南》可持續開發境外森林資源。
按照《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引導外商投資于能發揮我國自然資源優勢和促進林業產業升級的林產品深加工項目。發揮黑龍江、內蒙古等省區的地緣優勢,在具備條件的邊境經濟合作區內利用俄羅斯森林資源開發產品,進行人造板、家具、木漿造紙和林化產品生產,延續境外森林資源的生產鏈條,提高產品附加值。
(六)加快各類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增加國內林產品后備資源儲備
積極落實國家擴大內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戰略,進一步加快各類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保障我國木材安全、糧油安全和能源安全。在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省區建立油茶、油橄欖、核桃等高產油料林基地;在西南、西北等省區建立一批生物質能源林基地;在條件適宜地區積極發展桑柞林;啟動全國珍貴樹種培育建設工程,其中通過補植、中齡林撫育等方式在東北內蒙古林區、西南林區、華東林區和粵桂瓊閩有條件地區先行實施;繼續推進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建設,特別要向林工一體化、林紙一體化、林油一體化企業的基地建設傾斜,力爭到2012年基地建設總規模超過l億畝。
(七)大力發展生態旅游等第三產業,提升效益,促進就業
積極把握社會公眾日益增長的戶外游憩需求,加大對森林公園、自然保護區旅游小區、濕地公園等森林旅游景區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重點扶持300處森林旅游景區的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發展相關的服務業、商業、交通等社會事業,增強旅游服務接待能力,提高旅游創收水平。配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在全國范圍內逐步推行福建省“森林旅游人家”和浙江省“林業觀光園”建設的成功經驗,引導林農利用森林景觀開展生態旅游,拓展林農創收渠道和生態旅游市場的深度與廣度。深入挖掘森林生態文化內涵,加強以國家級森林公園為主的生態文化示范基地建設,加大特色生態旅游產品的策劃和推介,樹立優秀生態旅游品牌,全面提升生態旅游的行業形象和綜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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