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導思想、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總體要求,以中央林業工作會議精神和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推動科學發展為統領,以林業產業戰略性調整、提高林業產業競爭力和有效增加林產品市場占有為主線,以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為契機,擴大國內城鄉市場需求,以體制創新、政策創新和科技創新為動力,推動技術進步,加快自主品牌建設,淘汰落后產能,提升產業素質,完善標準體系,提高產品質量,開辟林業產業新的發展領域,穩定林業產業發展的總體規模,進一步發揮林業產業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服務“三農”、促進國民經濟健康發展的作用,鞏固和提升林業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二)基本原則
1.擴展內需市場,穩定國際市場
加強市場需求研究,鼓勵國內區域性林產品市場建設,加大消費政策引導,開辟林產品的利用領域,挖掘林產品城鄉市場消費潛力;穩定傳統出口市場,開拓新興國際市場;建立多元、穩定、安全的林產品市場體系。
2.加快技術進步,淘汰落后產能
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因勢利導地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技術與設備,加快林業產業科技進步;通過鼓勵企業技術改造和產業政策引導,淘汰高耗能、重污染、低效率的落后工藝和產能,轉變林業產業的經濟增長方式。
3.提升產品質量,強化品牌建設
利用先進的工藝技術和管理經驗,提升產品質量,進一步樹立品牌意識,鼓勵企業制訂和實施品牌戰略,努力打造自主品牌,形成以名牌產品帶動的產業發展機制,增強林業產業的競爭力。建立完善的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確保產品質量和安全。
4.做大產業龍頭,扶持中小企業
鼓勵產業規模化、集群化發展,凸顯區域林業產業的引領作用;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龍頭企業;扶持非公經濟,支持具有良好業績和發展潛質的中小企業,增強林業產業整體的抗風險能力。
5.拓展產業領域,培育新增長點
加大各類工業原料林基地建設力度,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源、木本糧油、森林生態旅游等新興林業產業,積極配合維護國家能源安全、糧食安全,增加城鄉勞動力就業領域,促進“三農”問題解決,推動城鄉統籌發展,為國民經濟的全面振興奠定基礎。
6.堅持林權改革,處理好興林富民
集體林權改革是為了興林,興林是為了富民。始終不渝地堅持興林富民這一林業改革與發展宗旨和目的。通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改革,調動千百萬林農的積極性,加快傳統林業向現代林業轉變,開發林業的多種功能、多種效益,推動林業產業發展以開辟廣大林農致富之路。
(三)規劃目標
2010-2012年,林業產業調整和振興的總體發展目標是:林業產業持續健康發展,產業結構得到優化,產業面不斷擴大,產品質量顯著提高,應用領域不斷拓寬,進出口貿易穩定發展,為拉動內需、促進增長、增加就業、滿足國計民生對林產品需求發揮更大的作用。
1.確保林業產業生產總量平穩增長
林業產業總產值由2008年的1.44萬億元增加到2012年2.26萬億元,保持12%左右的速度增長;其中人造板產量穩定在1億立方米左右。
2.林產品出口市場得到穩定
2012年我國林產品國際貿易總量達到900億美元以上,其中出口增長基本恢復到2007年水平,出口總額達到或超過500億美元。人造板、木地板、家具、木門等優勢產品繼續保持世界出口第一國地位。
3.林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2012年林業第二產業和以生態旅游為龍頭的林業第三產業占林業總產值的比重分別增加到50%以上和18%以上;人造板為主的木材加工企業得到全面整頓;相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得到修訂(制訂),落后產品及裝備基本淘汰;名優林產品的形象得到樹立,龍頭企業帶動作用突顯,林產品質量基本滿足社會需求。林區的各項社會事業得到較大發展,生態文化建設成就顯著。
4.林業產業在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方面作用明顯發揮
2012年林業產業就業人數由2008年的4500萬人增長到5700萬人,其中第一產業實現就業3000萬人,第二產業實現就業1100萬人,第三產業實現就業1600萬人。
5.木質林產品后備資源基地得到擴大,境外資源進口基本穩定
2012年各類工業原料林基地面積迅速擴大,國內木材及林產品供給能力得到提高;木材及制品(含紙類)進口渠道得到穩定,年均進口境外木材資源穩定在1.6億立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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