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部已經開始為將于10月1日起實施的《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做準備。該部副部長吳曉青今日就《條例》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對于未依法組織開展規劃環評的部分重點行業,暫停受理和審批規劃所包含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同時,公眾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相關理由的說明要作為審查意見的重要內容。
盡管《條例》還未正式實施,但是,在一些大的項目上,已進行了規劃環評。據吳曉青介紹,例如環境保護部對汶川地震災區《災后恢復重建總體規劃》、《生產力布局和產業調整專項規劃》等7項災后重建規劃,《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遼寧省沿海經濟帶發展規劃》、《江蘇沿海地區發展規劃》、《橫琴發展總體規劃》等帶有全局意義、戰略意義的規劃組織開展了環評工作。同時,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典型行政區、重點行業和重要專項規劃等三種類型的23個規劃環評試點。
《條例》實施后,環境保護部將如何推進規劃環評?吳曉青的回答是,突出抓好重點行業和區域規劃環評,開展重點行業規劃環評,適時出臺相關規范性文件。
他說,環境保護部將加強對鋼鐵、水泥等產能過剩行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管理,深入論證行業規劃確定的發展規模、布局等的合理性,作為受理審批區域內高耗能項目環評文件的前提;推動造紙、化工等對水環境影響較大的產業規劃環評,嚴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不斷強化礦產資源開發規劃環評的實效性,防止規劃實施對區域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重要生態功能區產生不良影響,維護好重要生態系統的服務功能;認真做好交通基礎設施規劃環評,重點關注路網、港口布局與區域生態安全格局、生態功能區劃以及景觀生態格局之間的協調性;努力提高城市規劃環評質量。
同時將把規劃環評早期介入城市總體規劃及有關建設規劃編制,實現與規劃編制的全過程互動作為切入點,從城市建設布局上保障人居環境質量、優化城市生態安全格局、引導城市全面健康發展;嚴格規范開發區及工業園區規劃環評,明確開發區環境保護措施和入區項目環境準入標準。推進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點區域開發建設規劃環評,促進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和區域產業合理銜接,推動建立維護國家生態環境安全的產業空間布局體系。
對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部表示,將充分考慮規劃及規劃環評的特點,對于政策性、宏觀性較強的規劃,應更加關注規劃涉及的有關部門、專家等專業意見;對于內容較為具體的開發建設規劃,應關注直接環境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記者郄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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