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北京市汽車摩托車下鄉啟動儀式上獲悉,今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具有北京市農業戶口的市民新購或換購符合標準的汽車,每戶(限購1輛)最高能獲5000元補貼;今年2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4年內新購摩托車的具有本市農業戶口的市民,每戶(限購2輛)最高能獲得1300元的補貼。
購車補貼以戶為單位申請
據統計,2008年年底全市郊區農戶每百戶擁有汽車18輛,近期調查表明,有17.4%的農戶有購買汽車的意愿,“汽車摩托車下鄉恰好滿足了農村消費者的消費愿望。”北京市農委一位負責人介紹,汽車摩托車下鄉補貼對象是具有北京市農業戶口的市民,他們只要在政策實施的期限內新購或換購符合條件的汽車、摩托車下鄉產品,都可以以戶為單位申請享受財政補貼。
補貼購車需承諾兩年不賣
這位負責人說,汽車下鄉政策的實施期限內,具有本市農業戶口的市民只要購買符合標準的汽車或摩托車,并承諾購買后兩年內不轉移所有權,每戶就能獲得汽車(1輛)最高5000元、摩托車(2輛)最高1300元的補貼。
北京市同時規定,享受財政補貼的汽車、摩托車下鄉產品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市場同期同類產品價格。
補貼辦法
汽車
補貼時間: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補貼條件:農民換購或新購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新購微型客車,每戶限購1輛;必須是已列入國家產品目錄,經國家強制認證并符合北京機動車排放標準的車型。
補貼標準:售價5萬元及以下的、補貼10%,售價5萬元以上的、定額補貼5000元;以換購符合標準的微型載貨車、輕型載貨車為目的而報廢三輪汽車或低速貨車的,三輪汽車每輛補2000元、低速貨車每輛補3000元。
摩托車
補貼時間:2009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
補貼條件:新購摩托車,每戶限購2輛,必須符合北京市摩托車管理相關政策,并且是列入《摩托車下鄉生產企業及產品目錄》中的產品。
補貼標準:售價每輛5000元及以下的、補貼銷售價格的13%,售價每輛5000元以上的、定額補貼650元。
補貼流程
辦理車輛注冊登記后,向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請,并提交發票、身份證等材料;
鄉鎮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不符合要求的,當場說明原因,并退回申請資料;
符合條件的,確認補貼額度。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撥付資金。(記者林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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