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配偶、父母等親屬;贈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
年邁父母將住房贈與兒女是否要征個稅?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給出答案,房屋贈與配偶、父母等三種情況免征個稅。
根據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近日發布的通知,下述三種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首先是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其次為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除了上述規定情形以外,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所得,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無償受贈房屋計征的個稅納稅額,通知規定為,以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房屋價值減除贈與過程中支付的相關稅費后的余額為準。但當受贈房屋的價格低于市場價格,并無正當理由時,稅務機關可依據受贈房屋的市場評估價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確定受贈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免稅三情況
1 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 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 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 專家觀點
“此舉可規避假贈真賣”
記者了解到,此前相關法律也有類似的規定,但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首次明晰地指出哪三類可以免交個稅,目的為了堵塞稅收管理漏洞,避免鉆空逃稅情況發生。
中國社科院財政與貿易經濟所研究員楊志勇昨日表示,此舉表示在財政收支壓力較大下,對稅收加強征管行為。主要目的為規避一些“假贈真賣”的避稅行為,如一些人并非親屬關系,但因20%稅率較高,所以假裝成親屬辦理贈與手續來避稅。
楊志勇還表示,該新政策在操作上還需要一些細節,需要監管部門后續完善。如應對為親屬的時間上進行規定,一些價值成百上千萬元的住房轉讓,可能涉及個稅較高,那么要防止臨時婚姻等情況來進行偷稅。(記者鮑穎胡紅偉)新京報
財政部:多數房屋贈與要征稅20%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今天(15日)說,房屋贈與有了新規。新政策規定,房屋受贈人無償獲贈房屋后,將繳納接近房屋價值20%的個人所得稅。
當前,一些二手房的買賣用“房屋贈與”的方式進行,這是逃稅的一種手段;并且過度寬泛的“房屋贈與”也為一些官員的腐敗創造了條件。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聯手發布的文件要求,“房屋贈與”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只有三種情形例外。
這三種情況為:(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財政部說,除此之外的房產贈與,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必須按照“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記者王堯)來源: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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