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已制定了專門對燃油的消費稅這一稅種的條例,且是從量征收。也就是說,我國可能不會再出臺單一的燃油稅。
11月24日,財政部對外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下稱《暫行條例》)中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都將執行消費稅。無鉛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率為0.2元和0.1元/升。其余各類成品油的稅率為0.1元和0.2元/升不等?!捌鋵崳覈a企業的汽柴油出場價格中就含有消費稅。”中石化一位中層表示。
《暫行條例》中明確,對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進口的應稅消費品,應當向報關地海關申報納稅?!叭绻加投惥褪侵苯釉黾酉M稅稅額的話,進口環節的成品油,也要征稅。”招商證券研究員裘孝峰分析指出。
而若采取提高消費稅稅額的辦法征收燃油稅,那么就需要重新調整《暫行條例》中的部分規定,并由國務院拍板?!稌盒袟l例》中也對此提到:“消費稅稅目、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中石油集團下屬銷售公司的一位高層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提高消費稅稅額是一種最簡便的征收燃油稅的辦法,它可以從源頭控制稅收額度,同時減少消費者的油價敏感度。如果從我國的成品油銷售終端征收稅額,不僅要使用更大的人力物力來加裝稅控裝置,而且以前老的稅控裝置還需要更新?!?/p>
有媒體報道,未來適時將消費稅的征收環節后移到批發環節,并改為價外征收。但該說法沒有得到財政部和其他部委的證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