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姚農民社保新政的最大意義與亮色在于“保障型”三個字。
這一新政從農村實際出發,以保障老年農民基本生活為目標,做到三個“堅持”:堅持個人繳費與政府補貼相結合;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堅持保障水平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
據介紹,余姚農民社保新政的亮點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是關于參保對象
凡該市農業戶籍且年滿 16 周歲及以上人員、從市外遷入并取得該市農業戶籍滿 7 年人員(政府政策性移民、婚嫁遷入本市的不受戶籍滿 7 年限制),均可參加新型養老保障。
二是關于資金籌集
新型農民養老保障費實行個人繳納,政府兜底。余姚市財政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待遇支付總額的 35% 作出預算安排,注入農民養老保障基金,支付能力得到了確保。
男年滿 60 周歲、女年滿 55 周歲以上參保人員,在參保時由本人自行選擇繳費標準(檔次),一經選定,不再變動,并一次性繳清保障費,繳費標準設為三檔:1 檔 21000 元,2 檔 18000 元,3 檔 15000 元。保障費繳費標準隨年齡段劃分依次降低,如男滿61周歲不滿62周歲的,1檔應繳保障費下降為19900元。
男不滿 60 周歲、女不滿 55 周歲人員可以選擇一次性預繳或者分期預繳,到享受待遇年齡時,按其選定檔次的當年繳費標準計算后多退少補,其中分期預繳的,年度內一次性預繳不得少于 1000 元。
已到待遇享受年齡的農村低保對象參加養老保障時,財政補助 4000 元 / 人,由市和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兩級各承擔 50% 。
三是關于待遇享受
參保人員男年滿 60 周歲,女年滿 55 周歲,從核準享受養老保障待遇的次月起,按月領取養老保障金,養老保障待遇標準與繳費標準相對應,即:1 檔 210 元 / 月,2 檔 180 元 / 月,3 檔 150 元 / 月。
男年滿 70 周歲、女年滿 65 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既可以選擇一次性繳費參加農民養老保障,也可以選擇享受由市民政局組織發放每月50元的老年人員生活補助金,兩者只能擇其一。
參保人員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障費全額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按銀行同期一年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 當年繳納的按活期利率計息。參保人員戶籍遷出本市的,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財政補助),并終止其養老保障關系。參保人員在未到達本辦法規定的享受年齡前或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對其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不含財政補助),并終止其養老保障關系。
養老保障待遇標準根據今后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進行適時調整。
四是關于基金監督管理
農民養老保障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并接受財政、審計等部門及社會監督。
五是關于與其他養老保險(障)的銜接問題
按照“自愿選擇,只靠一頭”的原則,處理好新型農民養老保障待遇與其他養老保險(障)待遇的關系。
已參加“老農保”但尚未按其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選擇參加新型農民養老保障的,可以將其個人繳費儲存額計入新農保繳費額 , 多退少補,終止老農保關系;已享受老農保待遇的人員,愿意改選享受新農保待遇的,按其個人賬戶余額計入新農保繳費額 , 多退少補,終止老農保關系;不愿改選享受新農保待遇的,繼續享受老農保待遇。
參加新型養老保障的人員,以后符合條件且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的,在上級未出臺銜接政策之前,應先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不含財政補助),終止農民養老保障關系后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含職工低標準養老保險),待上級出臺有關銜接政策之后按政策辦理。參加新型養老保障人員,以后符合條件且選擇參加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或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的,應先退還個人賬戶儲存額或余額(不含財政補助)后再參加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障或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障。
新政實施后,符合條件的農民們每月可到銀行領取自己的“退休金”。據余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測算,按照規定,該市財政平均將為每名參加新型農民養老保障人員補貼近3萬元。(圖文 中國發展門戶網 黃玉萍)
圖:余姚農民喜參加養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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