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這些重要變化中,反映了近些年我國礦業權評估管理理念的轉變。請你介紹一下這次發布的3個文件要突出體現什么樣的管理理念?
關鳳峻:簡單地說,就是明確礦業權評估管理責任與權利的界限,規范管理程序,公開管理過程,強化社會監督。
作為資源管理部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維護礦業權流轉中國家權益的職責,對礦業權評估行業和礦業權評估市場的健康發展有監督管理的職責,但在履行兩種職責的方式上是有所區別的,這在3個文件中反映得很清楚。需要指出的是,礦業權評估師和評估機構在市場中提供的是咨詢性的中介服務,這一點對社會公眾正確認識評估行業和評估的職業特點是極為重要的。
礦業權評估是咨詢服務業,因此,提供服務的主體在市場中取得收益,那么首先必須要對其提供的產品及其質量——服務及服務質量負有法律責任,他們的行為應受到約束、規范。在《辦法》中,強化了礦業權評估機構特別是礦業權評估師的責任,如規定了礦業權評估機構提供礦業權評估報告應當經法定代表人和執業礦業權評估師簽字;礦業權評估機構和礦業權評估師應當對礦業權評估報告的獨立、客觀、公正、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而獲得服務的一方也要正確使用服務產品。
記者:礦業權評估事關重要經濟利益,在外界看來,礦業權評估權力不小,在這次出臺的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中,對此有什么新規定?
關鳳峻:礦業權評估涉及到多方利益,不僅礦業權評估師、評估機構要正確行使權力,而且評估管理機關更應規范管理權力,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一個基本設想是,權力在哪里行使,就讓公開在哪里相伴,避免暗箱操作,盡量壓縮權力的自由裁量的空間。目的是反腐倡廉,保證行業的健康發展,維護管理相對人的權益。這次出臺的礦業權管理辦法,突出的一點是強調公開礦業權評估管理過程。為什么?通過這些年來礦業權評估管理的實踐,我們認識到,公開是最有效、最有力的監督。事實上,從2007年開始,國土資源部和許多省國土資源廳對國家出讓礦業權的價款評估已采用公開搖號的方式選擇評估機構,社會反響良好。所以這次發布的三個文件,將已在實踐中取得成效的做法在礦業權評估管理制度中把它固定下來,對礦業權評估管理的關鍵環節——委托、審查、備案實行公開,以公開促公平,以公開促公正。比如關于政府管理部門對評估報告的合規性審查,文件明確管理部門依據什么審查,審查些什么,通過審查后做些什么,通不過做些什么,也就是公開了合規性審查礦業權價款評估的程序和內容,讓管理者、管理相對人明明白白地知道各自的責任、義務,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公開礦業權評估管理行政過程,應該說是完善礦業權評估管理制度的一個重要標志。
記者:我們注意到《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發布前曾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公開征求意見,有提意見的嗎?對這些意見如何處理?
關鳳峻:有。在公示的10個工作日里,我們共收到了約30條意見。對這些意見,我們逐條進行研究,其中約一半被不同程度地采納了。未采納的意見,也做出符合各方利益的選擇。讓公眾參與到礦業權評估管理的立法起草工作來,這是一個有益的嘗試。(記者 丁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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