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階段改革有三大主要任務
改革30年的實踐證明,無論是經濟發展方式的選擇,還是改革主要任務的確定都與社會發展階段相聯系,都取決于一定發展階段社會矛盾的變化。
1、新階段日益突出的社會矛盾。我國進入社會發展的新階段,社會矛盾變化呈現出哪些突出的階段性特征呢?
(1)經濟持續快速增長與資源環境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這主要體現在:一是我國已難以承載30年來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帶來代價過大的資源環境;二是全面增強的資源環境(能源消耗和環境保護)約束,已成為影響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
(2)全社會公共需求全面快速增長與基本公共產品短缺的矛盾凸顯并且越來越突出。進入發展型社會的新階段,全社會公共需求呈現全面快速增長的態勢。與此同時,公共需求的范圍也在逐步擴大。進入新階段,基本公共服務的狀況將直接影響和牽動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
首先,它會影響可持續發展。盡管這些年我們一再講擴大內需,啟動農村這個大市場,但尚未達到預期目標。為什么?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老百姓對社會保障沒有一個穩定的預期。有學者分析,如果我國社會保障能基本到位,消費率至少可以提高5個百分點。
其次,它能化解社會矛盾。現有的很多社會矛盾都同基本公共服務不到位相聯系的,無論是一些利益沖突事件還是某些群體性事件,都在一定程度上與基本公共服務不到位直接相關。這個矛盾在不發達地區尤為突出,并且成為某些區域性矛盾產生的重要原因。
再次,它還能緩解收入差距:第一,基本公共需求的矛盾已經開始成為新階段貧富差距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第二,基本公共服務因素在影響城鄉實際收入差距中所占的比例高達45%左右。
(3)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同公共治理建設滯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變化,社會參與程度在不斷提高,但是與此相聯系的制度建設,同社會發展趨勢不相適應。此外,政府自身建設也存在某些突出問題。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改革不到位,某些體制性機制性腐敗問題仍然存在,并且在某些方面還比較突出。
2、新階段改革的主要任務。從新階段社會矛盾變化的階段性特征出發,下一步的改革至少有三大任務。
(1)以市場化改革實現可持續發展。從新階段矛盾變化的現實看,市場化改革仍然是支持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動力。為此,我們不僅需要加大市場化改革的力度,而且需要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實質性突破。
一是資源環境約束的制度安排。解決資源環境問題,制度建設至關重要。從現有的資源價格上來講,存在兩個突出問題:一是不反映市場供求關系;二是不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環境保護的突出體制缺陷是,環境的外部成本難以內部化。
二是宏觀調控與體制改革并重。從近幾年的宏觀調控看,現行的經濟增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體現為政府主導的特點。新階段的市場化改革,首先要通過資源價格的市場化,實現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的轉變,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全面加強,為新階段的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制度安排。
(2)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推進社會和諧建設。進入新階段,無論是中央與地方關系,還是城鄉關系,在一定程度上都依賴于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進程。
一是解決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總量。要實現基本公共服務的全覆蓋,從全國總體情況看,主要矛盾不是財力問題,而是財政支出結構問題,不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設公共財政體制,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就很難實現。
二是解決基本公共服務供給的均衡程度。例如蘭州和上海在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水平方面可以有差異,但是在最基本的公共服務方面應當實現供給水平的大體一致。
三是實現制度安排的公平、統一。城市和農村長期實行二元的公共服務制度,這是嚴重不合理的。進入新階段,城鄉統籌發展重在解決基本公共服務制度的統一安排問題。
(3)以有效的公共治理促進政治文明。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變化,加快建立完善的公共治理結構應當成為新階段改革的重要任務之一。
一是行政體制的合理安排。從總體上分析,現行的行政體制上存在幾個突出的問題包括:中央與地方事權和財力的制度安排矛盾問題太多;行政體制范圍內實現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尚未破題;長期權力結構和短期權力結構的關系沒有解決好。相對來說,政府的工作目標大部分是短期的,而人大這樣的立法機構應該考慮更長期的目標。就是說,長期的權力結構和短期的權力結構要取得平衡。
二是公民社會的有序發展。比如說社會組織的發展問題;比如說在利益多元化的前提下,社會協商制度的安排問題;再比如說社會監督體制的建立問題等等。
三是政府轉型的進程。有效的公共治理結構最關鍵的是推進政府轉型,政府轉型問題解決不好,有效的公共治理結構就很難建立起來。為此,要加快從經濟建設型政府轉變為公共服務型政府。(遲福林 本文略有刪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