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9月1日報道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此前通知,今天開始,排氣量在1.0升以下的小排量汽車稅率由3%調低至1%,排氣量在3.0升以上的大排量汽車稅率則大幅上調。這是國家自2006年4月1日以來第二次調整乘用車消費稅。
專家認為,這次國家調整消費稅目的非常明確:繼續“抑大揚小”。抑制大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鼓勵小排量汽車的生產和消費,從而降低汽柴油消耗、減少空氣污染,體現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目的。
內環路東風路仍“限小”
“1000CC含以下車輛禁行”。日前,記者在廣州市內環路和東風路的各個入口處仍舊看到,小排量車禁行的標示牌高高懸掛,而小排量車在上述兩路口很難見到,僅偶爾看見有個別車“偷偷摸摸”行駛一小段。8月27日下午4時,記者來到內環路入口海印橋腳,發現一輛粵AK23xx車牌長安牌的低于1.0小排量面包車無視高懸的禁行牌,悄悄地開進內環路入口,但也只是前行了數十米后轉入仲愷路出口離開了內環路。
司機羅師傅告訴記者,廣州內環路和東風路“限小”已經這么多年了,路上已經少見小排量車,僅僅是偶爾才能看到這種舊款的小面包車,想抄近路偷走內環路的數十米。據了解,這種小排量的面包車一般也是被小商戶作為貨車拉貨用,多是2001年前上的車牌。因為廣州自2001年之后就全面禁止給小排量車上牌了。
低于1000CC仍不許上牌
廣州市車管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1000CC含以下車輛現在仍舊不能上車牌。據車管所某便民服務站人員表示,現在給汽車上牌首先要進監測站監測,檢測其是否符合國三標準,并需要裝置OBD.該工作人員表示,首先是這輛車必須是排量在1000CC以上車輛,低于此的車一律不給上牌。
至于日后該條限令是否會有松動,廣州市車管所有關人士表示,需要等上級部門的指示,但迄今尚未接到通知。
據悉,2001年7月,廣州市頒布了《關于停止核發微型小汽車牌證和對微型小汽車加強管理的通告》,停止給排量1.0升以下的車輛上牌,以緩解本市市區道路的交通緊張狀況,進一步改善市區大氣環境。根據規定,2001年8月13日,廣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包括增城市、從化市),停止核發小排量車牌證,已經領取號牌的小排量車應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路段行駛。
2002年5月,市交警部門進一步頒布文件《關于調整市區限制貨車行駛范圍及禁止發動機總排量為1000CC以下微型汽車和摩托車在部分路段行駛的通告》(“2002年穗公109號”),規定廣州市發動機排量在1.0升以下的車輛禁止進入內環路和市區主干道,外市排量在1.0升以下的車輛不得進入廣州市區。從此,小排量汽車被擋在廣州大門外。
上述文件還規定,微型小汽車是指發動機總排量為1000CC以下(含1000CC)的汽車。對這類汽車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將不再核發牌證,已經領取號牌的則應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路段行駛,違者將按道路交通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罰。該通告由公安部門組織實施。據了解,禁止微型小汽車行駛的路段包括內環路和東風路。 (作者:徐一 朱小勇 孫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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