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明年1月1日起,凡是在中國管轄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必須經船舶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和國籍登記,游艇操作人員須通過中國海事局組織的考試持證上崗。
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游艇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以進一步規范中國水域內非營業性游艇的安全管理。
游艇主要用于游覽觀光、休閑娛樂、商務接待等高檔次消費,有其自身特點,在建造風格上追求個性化,因為不參與公共交通運輸,本質上不同于水上運輸。
據了解,近年來,游艇休閑已經在中國水上旅游資源豐富且經濟發達的地區悄然興起。遼寧、河北、山東、江蘇、上海、浙江、福建、廣東、海南等沿海和內陸水上旅游資源豐富省市的游艇業已起步,其中深圳、上海、青島等地發展較快。但由于游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檢驗規范不健全,游艇俱樂部、游艇銷售商和制造廠家無所適從,很多想購買游艇的人正處于觀望之中。
據部海事局有關人士介紹,根據中國國情,在現行海事法律、法規框架下,同時借鑒國外游艇業發達地區的管理經驗,《規定》確立了游艇業主自主管理和行業自律的原則,同時明確了游艇登記、檢驗、航行規則和游艇駕駛員培訓、考試以及游艇俱樂部的運作模式等有關游艇安全方面的各項規定。
該有關人士同時表示,為了給游艇業健康發展創造寬松的法律環境,除按《規定》必須嚴格遵守的規則外,簡化了游艇的登記、檢驗手續,對游艇不實行船舶簽證、安全檢查和安全配員制度。
由于中國水域面積和岸線資源相對不足,在鼓勵和促進游艇業發展的同時,為避免游艇無序增長,擠占水上公共運輸資源,《規定》要求游艇應當在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專用停泊水域或者停泊點停泊。游艇在航行中的臨時性停泊,應當選擇不妨礙其他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的水域,不得在主航道、錨地、禁航區、安全作業區、渡口附近以及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禁止停泊的水域內停泊。(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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