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央行一位人士處獲悉,在此次的機構改革中,除了原有的職能外,央行將新增一項存款保險職能。同時,匯率政策職能也要從貨幣政策司分離出來,成立單獨的匯率司。
在年初開始的大部制改革中,雖然央行等部委并不在改革行列,但也要重新進行職能調整,預計具體方案將會很快公布。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貨幣理論與政策研究室主任彭興韻對記者表示,早在2003年銀監會從央行分拆出來時,央行已經開始了存款保險制度的研究。從理論、技術條件上來講,在中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條件已經成熟。
今年7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改委《關于2008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制定出臺存款保險條例(人民銀行、法制辦負責)。分析人士稱,當前國家財政豐盈,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已經萬事俱備,最快可于年內推出。
根據資料介紹,存款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護存款人利益和維護金融秩序穩定,通過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種在銀行因意外事故破產時進行債務清償的制度。說得簡單些,就是由各家存款性金融機構繳納保費,一旦投保機構面臨危機或破產,就由這家保險機構為存款人支付一定限度的款項。
那么,在中國即將出臺的存款保險制度是采取存款保險公司的形式,還是采取央行一個職能司局的方式?彭興韻表示,具體情況目前尚不明朗,但他個人更傾向于前者。因為存款保險涉及到費率和風險的問題,作為央行的一個職能部門似乎有些不妥。同時,他認為,公司資本金可由財政或外匯注資。(國際金融報 李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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