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國家外貿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促進體系,推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發展對外貿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商務部草擬了《對外貿易促進辦法》,現公開征求意見。
聯系人:商務部條法司榮民
電話:65198404
傳真:65198996
征求意見截至日期:2007年12月12日
對外貿易促進辦法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對外貿易促進機構
第三章對外貿易促進的政府協調
第四章市場開拓
第五章信息和培訓服務
第六章中小企業外貿促進措施
第七章民族自治地方和經濟不發達地區外貿促進措施
第八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國家對外貿易發展戰略,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促進體系,推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發展對外貿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以下簡稱《外貿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對外貿易促進,是指為發展對外貿易,便利對外貿易經營者從事對外貿易經營活動而采取的在法律法規政策實施、信息支持、市場開拓、人員培訓等方面的服務和支持行為。
第三條商務部履行對外貿易促進的職責,制定對外貿易促進政策,推動對外貿易促進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四條地方商務部門負責本地區對外貿易促進工作,通過組織落實對外貿易促進法律法規和政策,促進本地區對外貿易發展。
第五條商務部和地方商務部門,根據對外貿易發展的需要,可依法設立負責執行對外貿易促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機構。
第六條對外貿易促進應遵循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提升企業對外貿易競爭力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原則。
第七條促進進出口平衡發展,應遵循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進口和出口共同促進的方針,實現市場多元化和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第八條提升企業對外貿易競爭力以加強企業自主品牌建設為中心,提高企業經營水平和應對貿易摩擦能力。
第九條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應遵循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范、保障權益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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