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土資源報報道,為進一步提高探礦權管理的科學化水平,更好地應用信息化手段推進礦業權管理,國土資源部近日發出《關于實行全國探礦權統一配號的通知》,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探礦權統一配號。
《通知》明確,自2008年1月1日起,所有探礦權新立、變更、延續、保留及地質調查等申請項目,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在準予登記后,通過互聯網向全國探礦權統一配號系統(以下簡稱配號系統)提交登記數據,獲取系統統一配發的勘查許可證證號。凡2008年1月1日以后批準登記的探礦權,未經全國配號系統配發統一勘查許可證證號(石油、天然氣、煤層氣礦種除外)的,該探礦權為無效探礦權,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經濟責任由相關的發證機關承擔,同時將追究相關承辦人員和領導的行政責任。
《通知》要求,探礦權注銷申請,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在審查批準后,通過互聯網向配號系統提交探礦權注銷備案數據。實行全國統一配號后的探礦權,在辦理變更、延續、保留等手續時,仍須將批準登記的相關信息上報配號系統,經配號系統確認后再頒發勘查許可證。實行全國統一配號后的探礦權,在辦理探礦權分立時,其中一個沿用原勘查許可證證號,其余配發新證號;多個探礦權合并為一個探礦權的,首次設立時間在前的探礦權的勘查許可證證號作為合并后的勘查許可證證號。
《通知》要求,探礦權登記管理機關在獲得配號系統配發的勘查許可證證號后,應及時進行確認和公告。30天后未確認和公告的,配號系統將自動進行公告。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將適時開通全國探礦權社會查詢與驗證服務,動態發布全國探礦權設置情況公告。
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負責人說,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探礦權統一配號工作,是加強探礦權管理的一項重大改革措施,目的是加強宏觀管理,規范審批行為,提高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實施這項措施,第一,有利于及時迅速地掌握全國探礦權的設置情況,了解探礦權數量、面積以及在不同地區、礦種間的分布等,為礦產資源管理參與宏觀調控提供基礎資料。第二,統一配號把探礦權審批程序、要件通過計算機管理起來,減少人為因素,使管理更加科學規范。第三,有利于維護礦業權人的權益。第四,有利于政務公開。通過信息化這一手段,可以實現探礦權管理信息公開查詢,接受社會監督,推進國土資源系統的廉政建設,同時統一配號也有利于相關部門對探礦權信息的查詢,推進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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